紫陽縣民政局

紫陽縣民政局,是紫陽縣政府主管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位於陝西省安康市紫陽縣民政局橋溝路(東城門)。

主管救災救濟、雙擁優撫安置、民間組織管理、基層政權建設、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區劃地名等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紫陽縣民政局
  • 性質:人民政府部門
  • 職能:主管社會行政事務
  • 主管工作:主管救災救濟等
行政股,慈善股,社會事務股,優撫安置股,民族宗教股,局管理的機構,

行政股

負責承辦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機關各項工作制度的制定和督促實施;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機關文秘與公文管理、辦公自動化、政務信息、宣傳、機要、保密、檔案、計畫生育、安全衛生、接待服務和各類大型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幹部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統計報表和資產管理等工作;組織實施目標責任制考核和獎懲工作;承擔部門黨建、精神文明、紀檢監察、黨風廉政、信訪維穩和工青婦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推進社會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慈善股

負責全縣救災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災民生活救助;指導救災捐贈和救災物資儲備工作;負責救災資金和物資的管理、分配並監督使用;組織核查災情,負責災情信息管理工作;組織指導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承辦中、省、市各級生活類救災物資代儲工作;負責減災工作的監督管理;擬訂減災計畫並組織實施;開展減災合作與交流;承擔減災科普宣傳教育;擬訂全縣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及扶持保護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全縣老年人、殘疾人、孤兒和特殊困難群體社會福利和權益保障工作;推進全縣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縣社會福利事務發展規劃和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負責社會福利企業資格認定及年檢審定工作,指導農村福利生產合作社建設;指導協助縣救助管理站、縣社會福利院工作。

社會事務股

指導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擬訂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指導村務公開和換屆選舉工作;負責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擬訂城鄉社區服務管理與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基層民眾組織和社區管理人員的培訓和表彰;配合擬訂全縣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擬訂全縣行政區域規劃和地名規劃;負責全縣鎮、村的設立、撤消、調整、更名、界限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報批,組織調處縣際和縣內各鎮村的行政區域邊界爭議與裁決;負責全縣勘界工作,向省政府呈報縣與外省山脈、河流等自然地理名稱意見;參與地名標誌的設定、管理;負責本縣標準地名圖書資料的編輯、審定工作;擬訂兒童收養並組織實施;承擔涉外收養登記管理工作;承擔全縣收養登記信息管理工作,指導協助殯葬管理所工作。擬定全縣民辦非企業單位發展規劃,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年檢工作;指導、監督全縣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活動的指導、監督和檢查,依法查處其違法違紀行為和非法組織活動;負責全縣各民間協會、基金會的監管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和區域範圍,負責對全縣社團辦事機構、分支機構的管理工作。

優撫安置股

代擬本縣優撫對象優待撫恤補助標準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的實施細則;擬定革命烈士因公傷亡人員評審、褒揚執行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審查、調整傷殘軍人等級和褒揚革命烈士的申報;指導協調全縣擁軍優屬、擁政愛民活動。組織實施縣雙擁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各項工作任務,組織開展宣傳和慰問活動;負責縣級雙擁模範鎮建設的指導、檢查和評選雙擁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的表彰工作;負責與部門、駐軍的聯繫,推進軍民共建活動,收集雙擁工作情況,總結、交流、推廣先進經驗;指導協助烈士陵園管理所工作;承辦縣雙擁工作領導小組的其他工作。
負責城鎮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軍隊離退休幹部、傷殘軍人、無軍籍退休職工的安置管理工作,編制、擬定安置計畫和管理辦法,並組織指導實施;參與徵兵工作;協調軍地兩用人才的培訓、使用,承辦縣安置領導小組的其他工作。

民族宗教股

負責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及宗教事務管理。宣傳貫徹黨和國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開展民族工作調查研究,提出政策性意見和建議;推動發展少數民族經濟社會事業,監督清真食品的生產、經營、管理,為少數民族企業的發展提供服務和指導;監督少數民族發展資金的使用和民族特需用品的生產;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負責民族成份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選拔和外來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宗教事務管理,辦理民族宗教方面的對外交往事宜,依法審批民族宗教方面的有關事項。掌握宗教方面的信息動態,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性建議;指導幫助宗教團體搞好自身建設,廣泛聯繫宗教界人士,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承辦有關審核審批事項,負責教職人員培訓備案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宗教界人士的政治安排使用工作;負責全縣民間信仰的調研和管理工作;做好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滲透方面的有關工作。

局管理的機構

(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公室。負責全縣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擬訂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規劃;擬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農村五保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政策和實施辦法;負責臨時救助的組織實施;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農村五保供養金等社會救助資金的審批、發放工作;擬訂全縣農村敬老院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承擔全縣城鄉社會救助信息化網路化建設工作;參與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關工作。
(二)紫陽縣社會福利院。負責全縣對城市中無家可歸、生活無依無靠的孤老、殘幼兒收養、教育工作;負責收養被遺棄的殘嬰、幼兒的哺乳、沐浴、治病等特殊護理工作;負責全縣各鎮敬老院的管理工作;辦理上級交給的其他工作。
(三)紫陽縣救助管理站。負責外省外縣流入我縣的城市流浪乞討人員實行救助、教育、勸返安置。配合公安法務部門,做好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安置及無名屍體的驗證、安葬等;協助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車站、碼頭、高速路、鐵路沿線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勸返工作;辦理上級交給的其他工作。
(四)紫陽縣烈士陵園管理所。負責全縣烈士紀念建築物項目的審查申報,負責全縣烈士事跡編纂和烈士建築物的建設、維修、管護工作。
(五)殯葬管理所。擬定全縣殯葬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指導殯葬改革,倡導綠色殯葬新風,嚴厲打擊濫埋亂葬等違法行為,負責縣級公墓建設維修、管護等工作。
(六)縣級中心敬老院。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五保供養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針、法規和政策,承擔老年、殘疾或未滿16周歲的村民,無勞動力、無生活來源、又無法定贍養、撫(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撫(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扶)養能力的農村五保對象的集中供養,負責自願入住的老年人、殘疾人、未成年人的社會代養。負責老年公寓的管理工作。
七、縣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事業單位(正科級),由縣民政局代管。研究制定全縣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協調和推動有關部門實施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協調和推動有關部門做好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保障工作,落實高齡老人的優待政策,做好60歲以上老人的統計建檔工作,負責《老年優待證》的申報、發證工作,協調和推動有關部門對老齡工作巨觀指導和綜合管理;協調和推動有關部門開展有利於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種活動;組織、協調有關老年事務的對外交流和重大活動;指導、督促和檢查各鎮的老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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