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性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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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構建和諧社會要求加快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黨的
十六屆六中全會《決定》指出,“要建設宏大的社會工作人才隊伍。這是構建和諧社會的一個重要依託,也是人才強國戰略的一個新的內容”。這一重要論述闡明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的目標和定位。黨的十七大指出,“科學發展、社會和諧是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要求”,提出了“使全體人民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的社會建設目標。這表明我國政府將更加重視社會建設和社會發展,重視社會工作人才隊伍的建設。
(二)、更好實施人才強國戰略要求加快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社會工作人才隊伍作為一支獨立的人才隊伍,在人才強國戰略的實施過程中,在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和社會建設中將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加快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要進一步確立人才資源是科學發展第一資源的戰略地位,進一步發揮社會工作人才對社會發展和構建和諧社會的引領和支撐作用;必須更好地貫徹以人為本理念、牢固樹立科學人才觀,把尊重社會工作人才、愛護社會工作人才、服務社會工作人才、促進社會工作人才的全面發展作為政府人才資源開發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必須按照更高的標準加強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不斷擴大社會工作人才隊伍總量、提高社會工作人才隊伍素質、最佳化社會工作人才隊伍結構;必須採取更為有力的措施,創新社會工作人才管理體制機制,完善制度,營造環境,加大投入。
(三)、推進社會建設要求加快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我國正在加快推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特別是現階段,經濟發展到了一定程度,我國社會已經進入"社會矛盾凸現期",社會問題更為複雜。一是社會問題涉及人群範圍擴大了,除了以前的弱勢群體以外,還增加了由於經濟和社會改革出現了新的弱勢群體以及新的社會工作服務對象;二是我國改革已經進入了關鍵階段,人們利益矛盾複雜化、價值取向多元化、生活方式多樣化的特徵也越來越明顯,社會問題更加複雜多樣。因此,社會建設、社會管理和社會服務的主要工作最終要由專業化的社會工作人才隊伍來承擔。
基本目標
規模宏大、素質優良、結構合理是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的基本目標。
(一)、規模宏大首先表現為數量大。中國是擁有13億人口的大國,需要成千上萬的社會工作者去從事社會需要的社會工作。另外,規模宏大還表現為分布廣,社會工作者不是一個單位、一個部門、一條戰線的需要,而是許多政府部門、
事業單位、
企業單位、
民間組織和基層社區都需要。
(二)、素質優良,首先是思想素質優良。社會工作是一項以民為本、為民解困、助人自助的社會服務工作。作為社會工作者必須有服務觀念、奉獻思想和獻身精神。其次,業務素質十分重要。現代社會工作是一門科學,一門學問,也是一門技能。作為社會工作者,必須具有科學理論素養、專業技術知識、實踐工作能力和一定的社會工作經驗。最後是道德素質優良。社會工作是做人的工作,是助人自助的工作,特別是幫助困難群體的工作,因此作為社會工作者必須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率先垂範
社會主義榮辱觀,唯有如此,才能全心全意做好社會工作,才能得到受助者的信任和愛戴,也才能使社會工作受到全社會的歡迎,發揮更大的作用。
(三)、結構合理,首先是社會工作者知識結構合理,要掌握社會工作的相關理論知識、實務能力,還要懂得相關的方針政策,適應開展社會工作的實際需要。其次是人才層次合理,要有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高級社會工作師不同層次,以適應不同的服務需要。再次是適應行業需求的布局合理。社會工作者不僅要具有社會工作的共同特點和要求,還要適應不同行業部門的特點和要求。如教育社工、醫療社工、司法社工等都要在具有社工共同要求的素質的基礎上分別掌握教育、醫療、司法等行業部門對社工的特殊要求。
有關背景知識
1、什麼是社會工作?
社會工作是指綜合運用社會工作專業知識和方法,為有需要的個人、家庭、機構和社區提供專業社會服務,幫助其舒緩、解決和預防社會問題、恢復和發展社會功能的職業活動。它與人們把本職工作之外的福利性、公益性和非專業性助人活動稱為的社會工作,有本質不同。
2、社會工作的價值理念有哪些?
社會工作最基本的價值理念有兩方面:從社會使命看,強調“扶弱濟貧”,以解決社會問題、滿足社會需求為己任,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從專業使命看,強調“助人自助”,所謂“助人”是在個人、家庭、群體、社區出現困難時,社會工作者向其提供專業的服務和支援,所謂“自助”是通過社會工作的專業服務,來整合社會資源,挖掘潛能,推動困難人群走向“自救、自立、自助和自強”。
3、社會工作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社會工作的基本方法包括直接社會工作方法和間接社會工作方法。直接社會工作方法包括個案工作、小組工作、社區工作。間接社會工作方法包括社會工作行政、社會工作督導與諮詢、社會工作研究。
4、什麼是社會工作者?(什麼是義工?什麼是社區專職工作者?什麼是心理諮詢師?)
社會工作者是指在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社會慈善、殘障康復、優撫安置、醫療衛生、青少年服務、司法矯治等社會服務機構中,從事專門性社會服務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通常簡稱“社工”。
義務工作者簡稱“義工”,也稱“志願者”,是指基於社會責任及義務,自願貢獻自己的時間、精力、技能,為促進社會的改善和發展,無償參與社會服務的人員。
社區專職工作者是指專門從事社區居委會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社區專職工作者由通過社會公開招考的人員和社區居民中的離退休人員組成。
心理諮詢師是指運用心理學以及相關學科的專業知識,遵循心理學原則,通過心理諮詢的技術與方法,幫助求助者解除心理問題的專業人員。
5、社會工作者應具備什麼樣的專業知識和職業能力?
社會工作者的專業知識和職業能力分為三部分:
一是價值理念。與其他社會科學學科不同,社會工作是一個以價值為本的專業,價值是社會工作專業的靈魂。社會工作價值是指社會工作對社會工作者在專業實踐活動中所表現出來的價值傾向的要求和規定。作為一個專業的社會工作者,應具備平等、尊重、民主、接納、誠信、助人自助、自決等專業價值理念。
二是知識體系。社會工作者除應具備社會工作專業知識外,還應具備心理學、社會學、政治學、管理學、教育學、法學等多學科綜合知識,應熟悉與社會工作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知識。
三是實務能力。社會工作者應熟練運用個案社會工作、小組社會工作、社區社會工作、社會工作行政等社會工作方法,協助服務對象解決問題,克服困難,挖掘潛能,恢復和發展社會功能。社會工作者在從事社會服務過程中,應能夠與各類服務對象建立專業關係,對服務對象的問題做出預估,制定服務計畫和服務協定,能夠獨立接案、結案和提供跟進服務,能夠對提供的專業服務質量和效果進行評估,能夠制定科學合理的工作方案和發展規劃,整合、運用相關社會服務資源,拓展服務領域,影響社會政策。
6、我國社會工作發展現狀如何?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工作取得了長足發展,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一是大力加強社會服務機構建設。改革開放以來,在民政部的指導和推動下,陸續建立了中國社會工作協會、中華慈善總會、中國SOS國際兒童村協會、愛之橋服務社等全國性公益民間組織,舉辦了大量老年人社會福利院、殘疾人社會福利院、兒童社會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敬老院、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收養服務機構、社區服務中心、榮譽軍人康復醫院、復員軍人慢性病療養院、復退軍人精神病院、光榮院、軍休所等。到2005年底,這類機構達9.5萬多家。與此同時,為進一步促進民政社會服務機構的規範發展,充分發揮其為人民民眾尤其是困難民眾提供專業社會服務的作用,國家相繼出台了《關於加快實現社會福利社會化的意見》、《關於加強和改進社區服務工作的意見》、《關於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建設的指導意見》、《農村敬老院管理暫行辦法》、《軍隊離休退休幹部休養所暫行規定》、《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等一系列政策檔案。這些政策檔案的出台和實施,大大加強了民政社會服務機構的建設,為社會工作職業化發展提供了廣闊的舞台和組織空間。
二是積極推進社會工作專業教育發展。1987年9月,民政部邀請了社會學和社會工作專家學者,以及國家教委有關部門負責人,在北京馬甸舉行了社會工作教育論證會,重新確認了社會工作專業的學科地位,為進一步推動中國社會工作發展作了輿論準備和組織準備。1988年民政部資助北京大學100萬元,設立了改革開放後第一個社會工作專業,開始了重建社會工作專業教育的進程。緊接著成立了社會工作教育研究中心,創辦了“社會工作研究”、“中國社會工作教育”等刊物,在民政部管理幹部學院、長沙民政職業技術學院、重慶社會工作職業學院等民政系統的大中專院校相繼設立了社會工作系,在民政部培訓中心和有關省市民政廳局培訓機構組織開展了一系列社會工作課程培訓班,為民政系統培養、輸送了大批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為進一步推進社會工作教育發展,1994年民政部批准成立了中國社會工作教育協會。在社會工作教育協會的帶動下,在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共同推動下,到目前為止,我國有近200所高等院校設立了社會工作專業,形成了大專、本科、研究生三個辦學層次。同時,上海、重慶、內蒙古、山東、江蘇、浙江、福建、山西等部分省市也相繼建立了社會工作與管理專業自學考試制度。社會工作專業教育的蓬勃發展,為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制度建設奠定了堅實的人才基礎。
三是紮實開展社會工作職業化制度建設的研究論證。2000年,民政部開始向人事部提出建立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制度的建議。2003年,組織專家對全國社會工作專業教育、職業隊伍的發展現狀、存在問題和建立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進行了集中研究探索。2004年,組織有關省市民政廳局幹部到美國、香港實地考察了社會工作者專業化、職業化建設的經驗和做法。2005年,委託專家學者對民政領域社會工作崗位設定的有關問題進行了深入調研,並在上海舉行了中國社會工作職業化發展研討會,就我國社會工作職業化發展方向和制度設計進行了深入探討。2006年3月,會同人事部一起組織專家和實際工作者召開了社會工作專業化、職業化研討會,對社會服務機構崗位設定進行了交流,對社會工作職業化制度建設的發展思路進行了深入研討,為社會工作職業化奠定了良好的理論基礎。
四是積極倡導社會工作職業化制度建設的試點和實踐。為推進社會工作職業化制度建設,民政部在2003年初向各省市民政廳局下發了《關於加強社會工作隊伍建設的通知》,積極倡導有條件的省市大膽開展社會工作職業化制度建設試點工作。2003年,上海市率先由民政局和人事局聯合建立了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制度。同年,江蘇省建立了社會工作者水平等級考試制度,浙江省建立了社會工作與管理崗位資格證書考試制度。北京、天津、福建、重慶等省市也在社會工作職業化制度建設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地方在社會工作職業化建設方面的這些探索和試點,為在全國推行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制度積累了寶貴的實踐經驗。
五是努力為社會工作職業化制度建設提供政策支持。2000年以來,民政部相繼出台了《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基本規範》、《殘疾人社會福利機構基本規範》、《兒童社會福利機構基本規範》、《家庭寄養管理暫行辦法》、《關於加強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見》、《關於加強孤兒救助工作的意見》、《救助管理機構基本規範》、《流浪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基本規範》等政策檔案。這些政策檔案都明確提出要引入社會工作專業制度,聘用專業社會工作者,提供規範優質社會服務的要求。可以說,這些政策檔案有關社會工作者方面的要求,為社會工作職業化制度建設提供了較好的政策支持。
總之,經過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國社會工作職業水平評價制度建設已有了較為堅實的基礎,尤其是黨的十六大以來,隨著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戰略思想的確立,建立全國統一的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制度的條件已經成熟。在已有工作基礎上,民政部和人事部組織專家學者共同研究制定了《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並於7月20日正式發布,標誌著我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制度正式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