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調動水利局工程技術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加強水利工程建設,促進全縣水利事業的發展,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納雍縣水利局工程建設管理辦法
- 地區:納雍縣
- 內容:水利局工程建設管理
- 類型:政府檔案
一 、項目建設過程工程技術人員職責
(一) 項目勘察設計階段工程技術人員職責:
1、必須實地確定擬取水源的最枯流量、最大流量,正確選定擬建項目的設計取水流量。
2、認真開展項目點社會經濟發展狀況調查,確保調查內容全面真實。
3、製作設計方案時,在資金、技術許可前提下,應儘量覆蓋項目區域,不得出現受益區的死角死面。
4、 必須按時完成設計方案的製作,且所製作的設計方案要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能通過各級評審。
5、對設計方案評審提出的修正意見,必須在限定時間內修正結束。
6、所完成的設計方案不得出現重大技術錯誤。
(二) 工程實施方案(施工預算)編制階段工程技術人員職責:
1、必須先對設計方案的可行性進行覆核,對受益區域內工程布局的合理性進行論證,具備條件方可進行工程實施方案(施工預算)的編制。
2、必須實地對管道進行合理選線,對水廠和水池進行合理選點,對管線長度進行實地丈量核實。
3、工程實施方案(施工預算)必須根據項目區的材料價格和人工工資進行編制,具有可操作性,工程施工預算資金必須合理,工程實施方案及工程預算資金不得出現大的調整。
(三)工程施工管理和質量監督階段工程技術人員職責:
1、熟悉所管理工程的實施方案及施工預算。
2、督促施工單位按時完成施工契約規定的建設內容,工程質量必須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同時,要抓好施工安全監管,確保施工過程中不發生人員傷亡安全責任事故。
3、督促施工單位按時完成項目竣工資料的編制。
4、積極做好項目鄉鎮和施工方之間協調工作,保證工程如期完工。
5、做好所負責工程的施工管理和質量監督,對施工單位的工程進度撥款進行審定,並簽字認可。
6、協調所負責工程的管材、設備的運送。
7、向項目鄉(鎮)、村的民眾公示工程的建設內容及民眾需投工投勞的範圍。
8、在項目工程施工管理過程中不得參與施工方共同弄虛作假,共同獲取利益;不得默許施工方弄虛作假; 不得對施工方敲詐勒索。
(四)工程驗收階段工程技術人員職責:
1、原則上不得參與自己所管理工程點的驗收。
2、在工程驗收報告單上對施工契約規定的建設內容進行質量和數量的簽字認可。
3、督促施工單位抓好質量保證期(一年)的工程維修工作。
二、工程建設管理補助標準
(一)項目勘測設計補助費標準
實際到位資金10萬元以下的工程,每個項目設計補助費為1000元;10萬—100萬元的項目工程,工程資金每增加1萬元,其設計補助費在1000元基礎上遞增50元;100萬—1000萬元的項目工程,工程資金每增加1萬元,其設計補助費在5500元基礎上遞增50元;1000萬元以上的項目工程,項目設計補助費按項目工程資金的0.1%計算。
(二)項目實施方案(施工預算)編制補助費標準
實際到位資金10萬元以下的工程,每個項目施工方案編制補助費為500元;10萬—100萬元的項目工程,工程資金每增加1萬元,其項目施工方案編制補助費在500元基礎上遞增10元;100萬—1000萬元的項目工程,工程資金每增加10萬元,其項目施工方案編制補助費在1400元基礎上遞增10元;1000萬元以上的項目工程,項目施工方案編制補助費按項目工程資金的0.023%計算。
(三)工程施工管理和質量監督補助標準
實際到位資金10萬元以下的工程,每個工程施工管理和質量監督補助費為500元;10萬—100萬元的項目工程,工程資金每增加1萬元,其工程施工管理和質量監督補助費在500元基礎上遞增10元;100萬—1000萬元的項目工程,工程資金每增加10萬元,其工程施工管理和質量監督補助費在1400元基礎上遞增10元;1000萬元以上的項目工程,工程施工管理和質量監督補助費按項目工程資金的0.023%計算。
駐項目工程點的技術管理人員,其項目工程施工管理和質量監督補助費按每人每天25元發放,以實到工程點的天數核發。
(四)工程竣工驗收補助費標準
參加驗收人員的補助費按每人每天100元的標準發放。
(五)項目方案審查補助費標準
參加項目方案審查人員的補助費按每人每次300元的標準發放。
(六)工程技術人員所負責的施工管理及質量監督年度建設項目一次性通過驗收後認定合格,且被評為優良工程的給予2000元的獎勵(優良工程數按驗收後認定合格的年度建設項目數的10%計算,不含精品工程點)。
(七)每年按年度提取各種補助費用和優良工程獎金的10%,作為其他有關人員的補助。
(八)上述工作開展所需的文字資料及圖紙資料各自負責列印。
(九)上述各種補助費及獎金待年度建設項目全部通過竣工驗收後予以發放。
三、工程建設管理階段生活補助費發放原則
(一) 項目勘測設計階段
1、完成的設計資料無嚴重錯誤且能通過各級評審,經修正的設計資料不影響工程正常實施的,全部發給項目勘察設計生活補助費。
2、因設計資料缺陷影響工程正常施工的,發給50%的項目勘測設計補助費。
3、因設計資料存在嚴重錯誤未能通過各級評審或評審後設計資料錯誤導致無法進行施工的(如取水量不保證、各類標高選擇錯誤、管線及池子布局嚴重不合理、管材型號及材質選取嚴重不合理致使資金嚴重不足、資金及技術許可但項目村受益區域未完全覆蓋的),不予發放項目勘察設計生活補助費。
(二) 項目實施方案(施工預算)編制階段
1、完成的項目實施方案(施工預算)具有可操作性和合理性,方案無大的調整或合理調整後資金投入變化不超過投資5%,管材實際用量和預算用量誤差不超過5%的,全額發放項目施工方案編制生活補助費。
2、編制的項目實施方案(施工預算)不具有可操作性、經濟性、合理性,方案調整後資金投入變化超過投資5%,管材實際用量和預算用量誤差超過5%的,不予發放項目施工方案編制生活補助費。
(三) 工程施工管理和質量監督階段
1、認真履行職責,確保所管理和監督的工程按照施工契約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工程建設任務,且未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的,項目施工管理和質量監督生活補助費全額發放。
2、因工程管理和監督不力,導致施工單位未按照施工契約 完成工程建設任務或工程達不到驗收標準的,按一定的比例發給施工管理和質量監督生活補助費。
3、因工程管理和監督不力,導致所管理和監督的工程達不到合格工程標準的,不予發放施工管理和質量監督生活補助費。
(四)工程驗收階段
1、在工程驗收過程中,按照施工契約建設內容及質量標準實事求是進行驗收的,項目驗收生活補助費全額發放。
2、在工程驗收過程中弄虛作假的, 不予發給工程驗收生活補助費。
除以上原則外,項目建設過程各個階段的生活補助費發放,由水利局分管領導嚴格把關,根據工程技術人員履行職責的情況決定發放的具體標準。
四、工程用車駕駛人員生活補助費發放原則
1、認真履行職責,服從安排,其生活補助費按其所服務的工程技術人員年度內各種補助費及獎金平均數的80%發放。
2、履行職責較差的,其生活補助費按一定的比例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