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雍縣民政局

納雍縣民政局

納雍縣民政局是納雍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納雍縣民政局
  • 辦公地址:居仁街道辦事處居仁社區(菜場路口、4路公車終點站)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定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及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依法對轄區內各類社會組織進行登記和監督管理。
(三)擬定全縣社會救助政策和規劃;健全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農村五保供養、臨時救助工作;指導全縣城市低收入家庭的核定和農村社會救助對象的認定工作。
(四)負責縣級行政區域內的地名工作,審核承辦本轄區地名的命名、更名工作。負責本縣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工作;負責邊界地名界線爭議和調處工作。
(五)指導城鄉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城鄉社區建設和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六)擬定全縣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全縣社會福利機構建設和福利彩票發行管理工作;貫徹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指導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
(七)負責婚姻登記管理、殯葬管理、生活無著人員救助管理和兒童收養工作,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等機構的管理工作。
(八)負責縣級民政事業經費的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各項民政事業經費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社會工作發展規劃和政策,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民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二)職責調整。
1.將退役軍人優撫安置職責劃入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將救災職責劃入縣應急管理局;將醫療救助職責劃入縣醫療保障局;將組織實施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職責劃入縣應急管理局。
2.將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責劃入縣民政局。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股)。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政務協調、安全保密、信息管理、社會治安綜合管理、後勤保障等工作;承擔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擬定全縣民政事業經費管理辦法;承擔縣級民政經費的管理工作;承擔全縣民政統計工作;編報本部門預算、決算,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資金管理與監督以及績效評價工作;對各項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實行財務監督;管理機關國有資產;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信訪工作的法律法規;研究、分析全縣民政信訪工作情況;負責接待、處理民眾來訪工作;督查督辦重大信訪案件;協調處理有關民政工作的群體性事件;指導全縣民政系統信訪工作;承辦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學習工作;承擔全縣民政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擔民政理論研究和民政宣傳工作。承擔代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起草的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內部合法性審核工作和機關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前置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全縣民政系統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及局機關行政執法監督、聽證、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承擔法規、規章的宣傳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目標管理、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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