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約翰·李爾本
- 外文名:John Lilburne
- 國籍:英國
- 出生日期:1614
- 逝世日期:1657
- 代表作品:《英國的天賦權利》、《人民公約》、《揭露英國的新枷鎖》
生平,評價,
生平
約翰·李爾本Lilburne,John (1614-1657) 英國資產階級革命時期平等派的領導人,激進民主主義思想家。1638年因散發宣傳清教的小冊子被捕。長期議會召開後不久,被釋放。內戰開始後,李爾本參加議會軍。1644年5月任陸軍中校 。“新模範軍”成立時 ,他因拒絕承認“莊嚴的同盟與聖約”被解職。以後從事寫作。他主張:國家的最高權力應屬於人民;人人都享有天賦的權利。在政治上應消滅君主制,建立共和國;實行成年男子普選權。在經濟上取消壟斷專賣權、什一稅。同時實行宗教寬容、言論自由等。
1645年8月,李爾本因批評議會和軍隊領導人,再次被捕入獄。1647年8月獲釋。隨後,李爾本和他的同道者們擬訂了平等派的綱領性文獻《人民公約》。1649年因抨擊共和國當權者,第三次被捕。數萬人簽名要求釋放他。法庭不得不宣判他無罪。1652年1月,奧利弗·克倫威爾懼怕他的影響,把他驅逐出國。1653年4月回國後又遭監禁。1655年獲釋。1657年8月卒。著有《英國的天賦權利》、《人民公約》、《揭露英國的新枷鎖》等。
李爾本是德爾海姆郡一個小地主的幼子。早年時代,他就顯示出喜歡爭論、愛好新事物、性格頑強和激進等特點。16歲時,他被送往倫敦一個呢絨商那裡當學徒。後到荷蘭旅行,開始接觸清教,回國後參加反對英國國教的活動。1637年12月,他由於散發清教的書籍遭逮捕,被當眾鞭笞和綁在恥辱柱上示眾,後又被監禁,
李爾本積極參加了英國資產階級革命的第一次內戰(1642—1646),在布魯克勳爵麾下,並很快贏得名聲。後被王黨抓獲,威脅要處決他,議會宣布要實施報復,隨後議會與王黨交換俘虜,李爾本獲救。之後,他加入愛德華·金上校的部隊,1644年5月升任中校,負責龍騎兵。但他與金因為信仰問題關係很僵。馬其頓荒原之戰後,他動員郡委員會希望能對金實行軍事法。1644年11月,在克倫威爾與曼徹斯特伯爵的爭執中支持克倫威爾,是推動建新模範軍的人之一。同年,他開始攻擊長老派。1644年底,在對曼徹斯特的兩名長老派牧師希望破滅後,成為獨立派事業的鬥士。1645年軍隊改組時,因為他拒絕承認“莊嚴同盟和聖約”被迫離開軍隊,從此結束了他的戎馬生涯而獻身於政治活動。他曾四次被捕,後半生中的大部分時間都在獄中度過。
1645年早期,與約翰·古德溫等人開始攻擊長老派。受到了Marchamont Nedham的支持。正是他對長老派和金上校的攻擊,以及與Nedham的關係,使兩個人對他尤為反感,即他原來的難友威廉·普林和約翰·巴斯特威克。1645年4月,李爾本向克倫威爾和亨利爵士報告了一個長老派Denzil Holles在1643年與王黨談判的事。正是由於與普林的辯爭,5月16日他被調查委員會(the committee of examinations)傳訊,5月17日他發表自己對審問官的答覆,6月18日被捕。在這一系列事件的背後,是普林的影子。但在獨立派的努力下,該月被釋放,沒有起訴。但幾周后,又為反對者提供了逮捕他的基礎,因為他在抗訴法院指控議長威廉·倫索爾(William Lenthall)及有名的長老派軍官Sir Robert Harley(6月19日)。他後來指控是議長讓他被捕,但證據顯示是威廉·普林。原因也可能與Savile affair有關。因為他被捕在被傳給證據之後一天,也就是說捕他不是因為他說了什麼,而是因為怕他會說什麼。後來他又與威斯敏斯特伯爵產生衝突。8月13日,獨立派在審判中又試圖保護他,新任命了法官布拉德肖和其助手。但26日他們兩個被長老派解僱。此案被移到四季法庭(10月8-9日),李爾本寫給市長一份呼籲書並出版了一些自我辯護的小冊子,10月14日李爾本被釋放。同天,普林發表對他的攻擊,《說謊者的詭辯》。在這一階段,他已經開始懷疑軍中的一些人,如克倫威爾,Sir Henry Vane,Oliver St John,但1645年12月致克倫威爾的信中,還是充滿了溫情和友誼。其後關於李爾本罰金的事。這一次又是獨立派保護了他。上院聽了關於他的審查,取消了罰金。1646年4月,他又面臨誹謗金上校的指控,被送回監獄。但很快釋放,也是獨立派的幫助。1646年6月10日,再次有了對他的逮捕令,可能是曼徹斯特下發的。6月11日到上院去聽審,之後被押往新門。可能是上院的長老派貴族使他6月23日成了密囚。7月10日聽審,指控是他對曼徹斯特、Stamford和金上校的評論,他拒絕回應。被解往倫敦塔,其著作被下令焚燒。1646年9月17日,下令罰他2000鎊,並在倫敦塔囚禁7年。獨立派無法救他,因為上院越來越受到長老派控制。可能到了這時,獨立派也對李爾本失去了耐心。
李爾本生活在英國革命的年代,當時,各種思潮衝破神權思想和君權思想的束縛而廣泛傳播。李爾本根據自然權利說提出了人民主權的思想。他所謂的自然權利,包含著生命、財產不可侵犯和信仰、言論的自由以及政治的平等,而“政治平等”是他的主張的核心。他堅持認為每一個男人和女人在他(她)們的稟性、尊嚴和權利方面都是平等的,每一個人都沒有統治別人的天然的權力。1646年11月,李爾本在《貴族暴政的剖析》一書中,斷定貴族是征服者威廉(即英國國王威廉一世(1066—1087))的部下的後裔,威廉的這些部下曾經用暴力奪取了土地,奪取了統治英國人民的政權,並且自封為公爵、伯爵、男爵。李爾本認為,最高的權力屬於人民,而不是屬於國王,不是屬於議會,也不是屬於少數富人。為了保證人民的權利,李爾本要求成立共和國,廢除君主制和上院(貴族院)。他認為只有由人民選出來的下院才能代表人民。他反對封建特權和等級制度,主張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出版自由。李爾本的這些要求都是直接指向封建專制制度的,他的政治理想是資產階級民主共和國。稍後,李爾本還提出了廢除專賣制度,取消什一稅,減輕“中間居民和貧民”的租稅負擔等等。這些大膽的主張深深地刺痛了上層有產者。1646年,上議院再次把他投入監獄。
事實上,1646年6月,在李爾本與部分獨立派人士之間就產生了不和諧因素。他覺得自己被背叛了。也許就是這時發展了他的激進思想。但這時他的呼籲等還只是針對上院的,訴諸下院的最高權力。雖然這時他對下院有了看法,在聽審前去找上院的朋友不找下院的朋友。這時候,平均派也成為一個不同的派別開始出現。7月7日,奧弗頓和伍爾文發表了《數千市民的抗議書》。
慢慢地,他對下院也失去了信心。1646年6月開始就有這些想法。到1647年6月,他甚至也懷疑他最親密的盟友亨利·馬騰的忠誠。後來,長老派的"反革命"失敗,1647年8月軍隊開往倫敦。9月5日克倫威爾到倫敦塔與李爾本會面。但關係已經無法彌合。據說,克倫威爾問李爾本"他怎么會與自己最好的朋友鬧翻,而且成為議會的大敵"。李爾本回應說"他過去沒有,將來也不會與朋友鬧翻。但他傷心地目睹他看作朋友的人們不但離開了他,也脫離了他們最初的原則。他們無法修復關係的原因可能在於議會獨立派自身發生了分裂。馬騰與"王黨獨立派"分裂了。獨立派大人物覺得不再有必要迎合馬騰對李爾本的支持。這次分裂也導致了馬騰與李爾本的複合。該年11月,他被釋放。這引起上院的震驚,因為他們說事先並沒得到這一訊息。出獄後,他開始組織和動員人,寫《人民公約》。
1647年,英國革命進入一個新的階段,革命陣營對王黨已經取得了決定性勝利。控制長期國會的長老派,實行了一系列有利於大資產階級和新貴族上層的政策。人民仍然政治上無權,經濟困難,法律上毫無保障。第一次內戰的勝利對他們來講僅僅是進一步革命的開始。李爾本的主張在不同程度上符合了下層人民的利益,為他們深入革命的要求提供了思想武器。1647年,在李爾本及其戰友的周圍形成了一個英國資產階級革命中的激進的民主派別——平等派,得到了城市手工業者、商人和其他小資產階級以及農村的富裕農民的支持。他們聚精會神地閱讀、熱烈地討論李爾本的著作。3月15日,他們曾以“千百萬庶民”的名義向下院呈交了貫穿李爾本政治、經濟主張的請願書。李爾本的信徒們還在士兵中進行工作。
中等資產階級和新貴族的政治代表、英國革命中獨立派的領袖克倫威爾當然絕不是一個民主主義者,他與長老派不同之處,就在於他立意要利用人民大眾的力量在戰場上打敗國王。他的軍事措施,客觀上為工農大眾進入軍隊開了方便之門。1645年建立起來的新模範軍主要是由自耕農、城市手工業者、工匠、學徒所構成,中、下級軍官也多來自於中、下層。他們的利益與廣大人民民眾的利益休戚相關。早在第一次內戰時期,李爾本的小冊子《致友人書的副本》、《為英國生而具有的權力辯護》等都深受士兵們的喜愛。李爾本關於英國社會等級制始自征服者威廉入侵的理論,也已牢牢地在士兵中間生了根。因此,新模範軍的建立為李爾本思想的傳播找到了新的陣地。李爾本的政治主張,激發了士兵的革命熱忱,加深了士兵的革命要求,使新模範軍成為爭取在英國實現資產階級民主革命的骨幹力量,打敗了王黨的軍隊,奪取了第一次內戰的勝利。
1647年8月6日,新模範軍進入倫敦,國會實權落到獨立派手中。軍隊對長老派的勝利,使軍隊中獨立派與平等派的矛盾表面化。10月底、11月初,在倫敦附近的帕特尼舉行的全軍會議上,獨立派認為目的已經達到,力圖在保留君主制和上院的基礎上,按照財產資格選舉新國會。平等派士兵代表根據李爾本的思想提出了自己的政治綱領——《人民公約》,力主廢除國王,取消上院,實現普選權,表明了平等派與獨立派在最根本的政治制度問題上的嚴重分歧。後來,只是由於面臨王黨發動新戰爭的威脅,獨立派才被迫與平等派和解,並答應戰後實行《人民公約》。
1648年1月18日,長老派牧師George Masterson稱他親眼看到李爾本的聚會與他和朋友們聯繫的程度,知道他們怎么集資用來出版。在他寫了一篇長長的回覆文後,他的保釋金也用完了。他又回到了倫敦塔。這次是獨立派開始的。證明他們完全分裂了。1648年5月8日,在王座法庭運用人身保護法。1648年8月,上院同意釋放他,並取消對他的罰金,22日,給他3000英鎊的賠償金。雖然沒拿到,但11月後期,其朋友Alexander Rigby又提到這事,得到了給他付錢的命令。Peacey認為,1647年的書報檢查法令對平等派影響很小。[到了倫敦。他總是與法律有點摩擦,大部分時間在獄中。很受倫敦人的喜愛,也受軍隊的喜愛。長老派為了破壞獨立派與平等派的重新聯合,於1648年8月釋放李爾本,妄圖假手李爾本再次挑起兩派的爭端。
但他們看錯了他。他雖然是一個能把自己的苦難上升,抽象為普遍問題的人。但他不是一個自私的人。他覺得這樣對人民的自由不利。他出獄後立馬給克倫威爾寫信,他不放棄自己的基本原則,但如果克倫威爾能滿足平等派的要求,他也不拒絕支持他。李爾本還警告說,他如果什麼時候反對克倫威爾的話,那將是克倫威爾拒絕實行正義事業的時候。在英國革命的歷程中,李爾本實踐了自己的諾言。李爾本號召他的擁護者首先要擊潰王黨和長老派的反撲。獨立派和平等派的重新聯合,保證了第二次內戰(1648年)的勝利。
隨著第二次內戰的勝利,如何處置國王的問題便突出起來。9月11日,李爾本起草了一份請願書,簽字者四萬餘人,以平等派的名義遞交給國會。請願書中特別譴責國會與國王進行談判。他提出要懲辦國王及內戰的一切罪犯,要求確立政治上的平等及建立共和國。之後,平等派又在居民中進行廣泛宣傳,許多郡州的居民都舉行大會支持李爾本的主張。在群情激昂的形勢下,獨立派的統帥部不得不向左右大局的士兵和民眾讓步,被迫在1649年1月30日將國王查理·斯圖亞特作為“暴君、叛徒、殺人犯和國家的敵人”而處死。一星期後,下院通過了兩個法案:一個法案是取消作為“暴政的羽翼”的上院,下院被宣布為國家的最高權力機構;另一個法案是取消國王的統治。這樣,從1649年2月起,英國便不僅在實際上,而且在法律上成為沒有國王、沒有上院的共和國。李爾本領導的平等派的鬥爭,促使英國革命的發展大大超出了獨立派的主張。
但是,1649年建立的共和國政權掌握在資產階級和新貴族手中,他們步長老派的後塵,拒絕實行任何民主改革。李爾本又投身於新的戰鬥。早在1648年12月,李爾本就發表了名為《保衛共同權利和自由》的小冊子,嚴厲斥責克倫威爾等人的背信棄義。1649年2月26日,李爾本又寫了《揭發英國的新枷鎖》小冊子,無情地抨擊獨立派共和國。他向國會建議再次實行1645年新頒布的“自抑法”,要求現任國會議員辭掉軍隊中的職位,以防獨立派新貴們利用其軍政大權建立軍事獨裁。李爾本向國會呼籲道:“希望你們注意:同一人長時間擁有最高軍事指揮權,特別是這么長時期被賦予榮譽及獨立地位,這在像迄今為止的非常情況下,是多么危險……這常常是國王和世上最殘暴的政權產生的根源”。3月26日,李爾本又發表了《揭發英國的新枷鎖第二部份》,這是前一個小冊子的續篇,是對獨立派背叛行為的進一步揭露。他譴責新的統治者在增進人民福利方面無所作為;要求對那些把官爵贈給親友,搞裙帶關係的人進行審判;他質詢軍政界的當權者在拍賣教會和王黨土地時,利用職權廉價搶購的行為。他認為國家的信用遭到了破壞,人民陷於飢餓。他敦促下院從速審查《人民公約》並付諸實施。
長期國會不但不聽從李爾本的勸告,反而在3月28日宣布李爾本等人犯了“叛國罪”將其逮捕,監禁在倫敦塔。鑒於李爾本的影響,議會給倫敦塔增派400兵力,防止越獄,並嚴格限制與其接觸的人數。李爾本及其戰友在獄中繼續堅持鬥爭。5月1日,李爾本等人簽署發表了《人民公約》的全文。這次發表的《人民公約》是以前《人民公約》思想原則進一步的發展,它是幾年來平等派在鬥爭中積累形成的綱領性檔案。檔案針對克倫威爾等人的獨斷專行,提出了立法權和行政分立,反對行政粗暴干預司法工作的主張。李爾本是最早提出“分權”學說的思想家之一。這個原則在十八世紀以後的資產階級政治思想中占有重要地位。7月18日,李爾本曾一度交保獲釋。8月10日,他發表了在獄中寫好的小冊子《彈劾克倫威爾及其女婿愛爾頓的叛國行為》。李爾本以尖銳的筆鋒抨擊克倫威爾企圖借軍隊的力量而成為“被選的國王”。他呼籲倫敦的民眾起來進行鬥爭。9月27日,國務會議逮捕了李爾本。
對李爾本的逮捕激怒了人民民眾,3、4月間,先後約有10萬人簽名的請願書送交議會,強烈要求釋放他。人民運動的巨大聲勢,迫使國會於4月11日決定儘速將被捕者送交“最高法院刑事裁判所”裁決。從10月24日起,連續三天對李爾本進行了審判。李爾本在審判中表現異常勇敢、善辯以及具有淵博的法學知識。他否認審判的合理性,拒絕脫帽:要求給他以完全的答辯自由:他對法院的控告逐一進行駁斥,使法官陷入張口結舌、無以對答的境地。檢察長以為可以抓住李爾本揭發政府的小冊子作為把柄,藉以定罪,要求在法庭上宣讀。結果反而使法庭變成宣傳李爾本思想,控告克倫威爾的場所。李爾本博得了旁聽民眾更大的同情與擁護。最後審判官不得不宣判李爾本無罪。在場民眾發出了暴風雨般歡呼聲達半小時之久。李爾本不愧是一位熱情而勇敢的民主主義戰士。
1650年夏,克倫威爾與李爾本關係似乎解凍。1651年他再度遇到問題,馬騰幫忙也不管用。1652年1月,李爾本被罰7000鎊,逐出英國。6月,他返回英國,反對放逐令的合法性。1653年6月21日審判,但沒說他與王黨勾結,只說他非法進入國家。李爾本把審判推遲到7月13日,但這段時間不僅平等派爭取到了時間,對政府來說也是。執政當局畏懼其影響,下令監禁李爾本於倫敦塔,後遷移至澤西島。直到他逝世前才獲得自由,結束了他長期的、時斷時續的囹圄生活。他在晚年感到幻想破滅,開始滋長了和平主義思想,加入了教友派。平等派運動在1649年以後,也漸趨於低潮。到了克倫威爾實行軍事獨裁的護國時期(1653—1660年),則在政治舞台上消失了。
評價
李爾本及其領導下的平等派對英國革命立下了豐功偉績。沒有他們的艱苦奮戰,沒有他們堅持實現民主革命的決心,英國革命要想獲得勝利是不可能的。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無論如何,如果沒有這種自耕農和城市平民,單單資產階級決不會把鬥爭進行到底,也決不會把查理一世送上斷頭台。為了取得即便是那些在當時已經成熟而只待採集的資產階級的勝利果實,也必須使革命遠遠地超出這一目的”。
李爾本及其領導下的平等派運動,是小資產階級的民主運動。這一點在它所制定的《人民公約》里反映得極為明顯。它向獨立派的資產階級和新貴族要求普選權,卻主張剝奪貧民及僕役的選舉權,說明李爾本及平等派並非是一個徹底的普選原則的維護者。此外,李爾本和平等派僅僅是從自然權利學說引出政治平等的結論來。他們是維護私有制的。在李爾本簽署發表的《人民公約》中宣布:任何政府都無權平均和破壞人們的財產,或者使一切東西成為公有。因此,他們的所謂“平等”,充其量來說也不過是法律上的平等而已。這些足以反映了李爾本主張的階級實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