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局辦公室(人事司外事司)

糧食局辦公室(人事司外事司)

國家糧食局下屬。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宣傳、信息、督查、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作;指導糧食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外事工作。

辦公室主要職責,人事司主要職責,外事司主要職責,

辦公室主要職責

1.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工作。
2.負責局黨組會議、局長辦公會議、以局名義召開的全國性會議的會務工作,督查督辦落實黨組會議決定、局長辦公會議議定的有關事項。
3.負責檔案、電報、資料的收發、批分、核稿、催辦和檔案管理,管理局及辦公室印章。
4.負責組織辦理答覆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全國政協委員提案;承擔處理人民來信來訪事宜。
5.負責向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報送政務信息;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6.組織制訂局機關工作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起草有關工作計畫和局機關年度工作總結。
7.負責局機關的安全、保衛、保密和密碼管理工作。承擔局保密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
8.負責局機關電子政務建設和管理工作。
9.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事司主要職責


   1.負責局黨組有關幹部人事工作的決議、決定的貫徹落實;擬訂幹部人事工作政策規定和規劃,經局黨組批准後組織實施。
2.負責局機關、直屬和聯繫單位機構編制管理。
3.負責局機關各司室、直屬和聯繫單位的領導班子及後備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局機關公務員管理,指導直屬和聯繫單位幹部人事工作,聯繫有關社會團體。
4.指導直屬和聯繫單位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5.負責局機關工資福利工作,指導直屬和聯繫單位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障工作。
6.指導糧食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統一歸口管理局機關、直屬和聯繫單位綜合性培訓和有關專業培訓。
7.負責糧食行業特有職業(工種)技能鑑定工作。可對外使用國家糧食局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名義開展工作。
8.負責本局和糧食系統綜合表彰獎勵工作。
9.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外事司主要職責


1.負責組織和協調國家糧食局與有關國際組織、外國政府及機構交流與合作事宜。
2.指導和管理局機關及直屬、聯繫單位的涉外工作。
3.歸口管理糧食行業的引進國外智力和赴國(境)外培訓工作。
4.開展有關世界糧食調研。
5.處理日常外事工作。
6.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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