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分工
李慧玲
黨組書記、副局長
主持黨組全盤工作。
巴·巴圖孟克
黨組副書記、局長
主持行政全盤工作。負責脫貧攻堅、黨建、黨風廉政、意識形態、平安創建、深化改革、網信、保密、“放管服”、城鄉低保、特困人員供養、臨時救助、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養老服務、兒童福利、民政事業統計、慈善等工作。包聯八家戶、精河鎮、茫丁鄉的民政工作。
內設機構
(一)精河縣城鄉最低生活保障中心。股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隸屬於精河縣民政局管理,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名。
主要職責:擬訂全縣社會救助工作規劃和標準並監督實施,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指導鄉(鎮、場)開展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負責城鄉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資金的分配、落實、使用和發放工作的監管;負責組織和指導全縣城鎮無收入困難老年居民生活補貼發放工作;指導農村五保戶供養和敬老院建設。
(二)精河縣區劃地名中心。股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隸屬於精河縣民政局管理,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名。
主要職責:制定行政區劃調整規劃及變更方案,承辦行政區劃變更審核事項;勘定鄉(鎮、場)級行政區域界線,處理行政區域界線爭議,組織行政區域界線聯合檢查工作;實施地名公共服務工程;制定地名工作規劃、審核地名命名和更名、設定地名標誌、開展地名普查、管理地名檔案、建立地名資料庫。
(三)精河縣救助服務中心(精河縣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精河縣慈善總會)。股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隸屬於精河縣民政局管理,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名。
主要職責:對城市生活無著落的流浪、乞討人員實行救助、管理,保障其基本生存權益;對流浪少年兒童實施救助、保護、教育、安置;為無法履行監護職責服刑人員的未成年子女提供生活照料等。
慈善總會主要職責:募集善款。制定捐助活動方案,募集和管理各項慈善資金;接收捐贈;依法開展社會募捐活動。扶貧濟困。組織各種社會活動,扶助弱勢群體;積極參加政府的扶貧、救濟、撫恤工作。賑災救助。接收、分配、調撥通過本會捐贈的款物,協助政府開展救濟賑濟工作。社會福利。資助和興辦養老、助孤、幫殘等各種社會福利機構,推動社會福利化進程。公益援助。參加和推動文化、教育、衛生等社會慈善援助事業;組織慈善宣傳,增強慈善意識;組織熱心慈善事業的人士、企業及各種機構提供幫助和服務。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興辦與宗旨、業務相關的實體,籌措慈善資金。進行慈善文化與慈善事業發展研究,弘揚慈善精神,探索具有我區特色的慈善事業發展的新途徑、新方法。加強與各公益機構的往來;反映社會各界人士的意見、建議和要求,為政府提供諮詢性意見。表彰獎勵為慈善事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團體)和個人。
(四)精河縣婚姻登記中心。股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隸屬於精河縣民政局管理,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名。
主要職責:辦理婚姻登記,補發婚姻證書,宣傳婚姻法律法規,倡導文明婚俗。
(五)精河縣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中心。股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隸屬於精河縣民政局管理,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4名。
主要職責: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居)民自治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負責城鄉社區建設的組織協調,指導基層全面開展社區建設工作,做好精河縣社區建設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承辦縣社區建設有關會議和活動;負責制定城鄉社區建設的整體規劃,協調社區服務產業化優惠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社區建設中存在的其他重大問題,指導社區居委會民主政治建設,指導社區的規範化建設;督促檢查領導小組各項決議的執行情況,督查指導各鄉(鎮、場)和有關部門社區建設年度工作目標的完成情況;調查研究社區建設的狀況及存在的問題,提出加強和改進社區建設的意見和建議,為領導小組決策提供依據;組織開展社區建設示範活動,積極培育先進,總結推廣成功經驗,推薦表彰先進;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六)精河縣殯葬管理所。股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隸屬於精河縣民政局管理,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4名。
主要職責:負責積極宣傳貫徹黨的殯葬改革方針、政策;負責對全縣殯葬事務的管理(包括殯儀館、墓地、殯葬用品市場等),對各鄉(鎮、場)的殯葬事務進行指導;監督並查處違反殯葬管理法規的行為;積極有效地推行科學文明殯葬,節約使用土地,實現我縣殯葬工作的依法有序管理;全面完成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各項任務。
(七)精河縣社會綜合福利院(精河縣敬老院、兒童福利院、養老院、養護院)。副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隸屬於精河縣民政局管理,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5名,其中領導職數2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名,股級1名)。
主要職責:對符合條件納入國家集中供養的孤老人員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撫恤優待對象實行特殊保障;承擔政府供養的“五保供養人員”、“三無人員”(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撫養義務人)、孤兒及社會代養老人的養老服務;負責對集中供養的孤老人員及優撫對象提供飲食、生活必需品和住房;負責提供專業醫療、康復、護理、保健、娛樂、精神關懷及清潔衛生、安全保衛等服務。
(八)精河縣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中心
股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隸屬於精河縣民政局管理,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3名,
主要職責和任務:
1. 負責制定精河縣申請社會救助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辦法等制度;
2. 負責完善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核對系統管理;負責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供養對象、臨時救助對象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受相關部門委託開展醫療救助對象、教育救助對象、司法救助、住房保障、就業救助對象等家庭經濟狀況進行信息比對工作。
3. 負責匯總全縣居民經濟狀況核對工作進展情況,並對相關數據、資料進行分析、上報。
4. 負責開展居民經濟狀況核對工作的事務性、技術性研究、指導、規範社會救助居民家庭檔案等工作。
5. 加強核對政策宣傳,並做好核對信息保密和信訪接待工作;
6. 完成上級安排的其他工作。
(九)托里鎮敬老院。股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隸屬於精河縣民政局管理,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名。
主要職責:對符合條件納入國家集中供養的孤老人員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撫恤優待對象實行特殊保障;承擔政府供養的“五保供養人員”、“三無人員”(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撫養義務人)、孤兒及社會代養老人的養老服務;負責對集中供養的孤老人員及優撫對象提供飲食、生活必需品和住房;負責提供專業醫療、康復、護理、保健、娛樂、精神關懷及清潔衛生、安全保衛等服務。
(十)大河沿子鎮敬老院。股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隸屬於精河縣民政局管理,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名。
主要職責:對符合條件納入國家集中供養的孤老人員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撫恤優待對象實行特殊保障;承擔政府供養的“五保供養人員”、“三無人員”(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撫養義務人)、孤兒及社會代養老人的養老服務;負責對集中供養的孤老人員及優撫對象提供飲食、生活必需品和住房;負責提供專業醫療、康復、護理、保健、娛樂、精神關懷及清潔衛生、安全保衛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