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大灣區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創新發展工作方案

 11月25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藥監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等8部門印發《粵港澳大灣區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創新發展工作方案》,提出在粵港澳大灣區進一步深化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改革,建立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技術機構分中心等,為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生物醫藥產業創新發展提供機制保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粵港澳大灣區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創新發展工作方案
  • 發布時間: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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