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藥監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等8部門印發《粵港澳大灣區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創新發展工作方案》,提出在粵港澳大灣區進一步深化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改革,建立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技術機構分中心等,為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生物醫藥產業創新發展提供機制保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粵港澳大灣區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創新發展工作方案
- 發布時間:11月25日
11月25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藥監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等8部門印發《粵港澳大灣區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創新發展工作方案》,提出在粵港澳大灣區進一步深化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改革,建立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技術機構分中心等,為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生物醫藥產業創新發展提供機制保障。
11月25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藥監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等8部門印發《粵港澳大灣區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創新發展工作方案》,提出在粵港澳大灣區進一步深化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改革,建立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技術機構分中心等,為...
19.推進粵港澳大灣區藥械監管創新。全面落實《粵港澳大灣區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創新發展工作方案》各項重點任務,出台相關配套檔案,把粵港澳大灣區建成全國醫藥產業創新發展示範區。建立粵港澳三地藥品監管信息共享通報、安全風險會商、事件聯合...
要求,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為引領,以市委市政府加快培育“主導+特色”產業集群決策部署為契機,引導醫療器械企業轉型升級,支持醫療器械產業創新研發,培育產業鏈主導企業,進一步最佳化醫療器械產業空間布局,加快推動我市醫療器械產業高質量發展...
推動體制機制創新,積極爭取國家、省對藥品、醫療器械方面行政審批事項或拓展性使用方面的創新試點。深化粵港澳生物醫藥產業合作,促進生物醫藥創新要素高效跨境流動。支持中醫藥標準化、國際化、現代化發展,推動中醫藥產品海外註冊。積極對接...
3.強化醫工結合協同創新。支持醫療衛生機構、臨床醫生參與醫療器械技術創新,積極開展醫療器械協同研發相關工作;將臨床試驗機構建設納入醫療衛生機構建設發展的重要內容,建立臨床試驗倫理協作審查工作機制,探索實施臨床試驗機構和臨床試驗實施醫務...
加快實施《粵港澳大灣區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創新發展工作方案》,允許指定醫療機構使用臨床急需、已在港澳上市的藥品,以及臨床急需、港澳公立醫院已採購使用、具有臨床套用先進性的醫療器械,由廣東省實施審批。支持國家藥監局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
經廣州市荔灣區政府同意,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3年11月13日印發廣州市荔灣區促進醫藥產業創新發展若干政策,請遵 照執行。全文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建設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示範區實施方案》《荔灣粵港澳大灣區醫藥健康綜合試驗區...
(十一)推進粵港澳大灣區藥品監管創新融合發展。鼓勵我市符合條件的藥品、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積極與港澳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和醫療器械註冊人開展生產合作。推動南藥標準化建設,與港澳加深中藥開發合作。支持肇慶市中醫院建設中藥製劑中心。第三...
健全粵港澳大灣區臨床急需進口港澳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監管機制。按照國家部署,分類推進醫療器械唯一標識實施工作。(省藥監局、衛生健康委、醫保局、工業和信息化廳、商務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二十)推動中醫藥振興發展。深入實施我省中醫...
推進藥品流通體制改革,制定粵港澳大灣區臨床急需進口藥品醫療器械管理等相關檔案。(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衛生健康委、省藥監局、省醫保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十二)推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落實《廣東省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