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建期間匯兌損益

籌建期間匯兌損益是正在籌建期間的合營企業,在記錄外幣交易時,由於時間和匯率不同而發生的折合為記帳本位幣的差額。按照現行的中外合資企業會計制度規定,正在籌建的合營企業,如果發生匯兌損益(包括按年末匯率調整外幣存款、外幣債權、債務的年末餘額而發生的折合人民幣差額) ,應設定“籌建期間匯兌損益”科目進行核算,借方登記籌建期間發生的匯兌損失,貸方登記籌建期間發生的匯兌收益。

“籌建期間匯兌損益”科目借貸方相抵後的餘額,應比照開辦費的攤銷辦法,於開始生產經營後分期轉 銷。如為貸方餘額,每年轉銷時,應借記“籌建期間匯兌損益”科目,貸記“管理費用——匯兌損益”或“匯兌損益”科目,如為借方餘額則作相反的會計帳務處理。已經投入生產經營的企業,如因新上基建項目而在有關外幣業務的會計處理中發生匯兌損益的,原則上可比照上述方法處理,轉銷期限一般為五年。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