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政(蚌埠市公安局南湖路派出所副所長)

蚌埠市公安局南湖路派出所原副所長簡政索賄敲詐勒索他人財物問題。2011年,簡政利用擔任市公安局吳小街派出所所長職務便利,為企業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企業乾股30萬元,並敲詐勒索他人財物200萬元。蚌山區人民法院受賄罪敲詐勒索罪判處簡政有期徒刑14年,並處沒收財產10萬元,罰金7萬元;違法所得30萬元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市紀委給予簡政開除黨籍處分,市公安局給予簡政行政開除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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