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用簡單幾何平均法計算的價格指數。在僅有商品價格資料,而無商品購銷數量或購銷金額的情況下,可用這種方法。計算價格指數時,首先計算各種商品價格在不同時期的比,再計算這些比的幾何平均數,以表明價格運動的趨勢及其幅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簡單幾何平均法計算的價格指數
- 計算公式:src
- 式中噖:簡單幾何平均價格指數
- 建國後:關內批發物價指數
由於這種方法只反映同增或同減的同方向變動的各種商品價格,在各種商品價格變動方向不同的情況下,計算結果與實際情況有較大差距。因此,只有少數國家採用這種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前,大多數省會城市都採用幾何平均公式編制批發物價指數。建國後,1950~1952年,關內批發物價指數也曾用此法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