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周北渚書

這篇文章選自《華泉集》卷十一。當時在地方為官的周北渚因邊貢的兒子赴京的機會,托他帶信給邊貢,請邊貢為他在京城走走門路,邊貢就寫了這封信回絕。作者在信中說明自己有父不能養,“外不免於監司之辱,內不免五百之罰”的處境。又通過形象的比喻,說明自己像一個不能自救的羸醫,更像一個怕鬼的天師,避鬼的符籙,實在無能為助。信中連用寓言式的比喻,是受到先秦諸子散文的影響,使文章顯得委婉生動。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答周北渚書
  • 創作年代:明代
  • 文學體裁:散文
  • 作者:邊貢
作品原文,作品注釋,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昔人有夜寢者,覺而聞壁間有聲,聽之纚然旋也(1)。叱之,則對曰:“我者乃符也(2)。”問之曰:“胡不於戶外?”曰:“外有鬼。”又有人暮行失道,過叢祠(3)。天雨且黑,狐長鳴不休,野燐熒熒,散亂左右,因大恐,疾趨,後有追之者曰:“幸我待!幸我待!抵郭中當以符報若(4)。”其人以為鬼且厲己也(5),恐其近,愈益疾趨。追者益近。回視之,欣然羽人也(6)。問之,曰:“予天師耳。”是二事者甚相類,聞之者莫不笑之也。其笑之者蓋曰:“所貴於符者,以其能以辟鬼也(7);而天師者,又符之所自出者也。今不惟不能辟鬼,而反辟於鬼,是烏用符與天師者為哉?”
鄙人從大夫後十有餘年(8),有父不能以養(9),而使糊其口於雁門三年矣(10)。雖政不及於古之人,然未敢以病民。而外不免於監司之辱(11),內不免五百炎罰(12),鄙人之力蓋可知矣。
京師之士人有以醫名者,其門如市也,予往叩焉。出見之,僅能步,尫然羸也(13)。予甚笑之。蓋未有己不治,而能治人者也。
大兒至,予適病瘍有告,朝籍之不通者一月矣(14)。不敢以出,即出亦羸醫耳,天師耳,辟於鬼之符耳,於執事者何能為(15)?故大兒之歸也,草草布意。若執事之詳悉顛末,彼自能道之矣。不宜。

作品注釋

(1)纚纚(shǎi)然:連續不斷的樣子。
(2)符:這裡指道士用來驅鬼的符。
(3)叢祠:建造有荒野叢林中的神祠。
(4)郭:外城。這裡泛指城中。若:你。
(5)厲:害。
(6)頎然:身材高高的樣子。羽人:這裡指道士。
(7)辟:同“避”。
(8)從大夫後:入仕為官的謙稱。《論語·憲問》:“孔子曰:‘以吾從大夫之後,不敢不告也。’”
(9)父:邊貢父邊節,字時中,號介庵,曾任山西代州知府。
(10)雁門:在山西代州西北,這裡借指代州。
(11)監司:監察官吏的上級長官,明代指按察使。
(12)五百:也作“伍伯”,官府小吏,主管車前導引、護衛及行杖等事。
(13)尫(wāng)然:瘦弱而骨骼變形的樣子。
(14)朝籍之不通:指病假在家不上朝。
(15)執事:尊稱周北渚。

作者簡介

邊貢(1476—1532),字廷實,號華泉,歷城(今山東濟南)人。1496年(弘治九年)進士。授太常博士,又擢兵科給事中,任太常寺丞,出為衛輝、荊州知府,歷山西、河南提學副使。母親去世後守喪家居。1522年(嘉靖元年)起為南京太常少卿,歷任南京太僕寺卿、南京太常卿、南京刑部右侍郎,官至南京戶部尚書。被人以縱酒為由彈劾,罷官後回鄉。他與李夢陽何景明徐禎卿被稱為“弘正四傑”,再加康海王九思王廷相,即為明代“前七子”。邊貢善詩,著有《華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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