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門及其法律問題研究》在分析我國現有法律制度和借鑑國外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提出了完善我國第三部門法律制度的構想:(一)通過制定《結社法》、《第三部門法》和完善單行法律及相關法律來完善我國第三部門的法律規定;(二)法律賦予第三部門制定規章權、審查會員資格權、紀律處分權等應歸為公法行為,對於第三部門的人事關係、財產管理、提供服務的行為和福利設施的行為應認定為私法行為;(三)對第三部門的監督管理應設立一個專門的監督管理機構,並輔以媒體和捐贈人的監督。
基本介紹
- 書名:第3部門及其法律問題研究
- 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 頁數:265頁
- 開本:32
- 品牌: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 作者:翟秀紅
- 出版日期:2013年8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562049432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作者簡介
圖書目錄
摘要
導言
第一章第三部門的界說及存在的理論
一、第三部門的概念、分類、及發展階段
(一)概念
(二)分類標準
(三)發展階段
二、第三部門存在的理論基礎及作用
(一)第三部門存在的理論基礎:公民社會理論
(二)第三部門存在的必要性:市場失靈/政府失靈
(三)第三部門存在的可行性:供給理論與第三部門的特殊功能
(四)第三部門興起的現實原由分析
(五)第三部門的作用
第二章轉型時期我國第三部門的現狀
一、政府改革與第三部門
(一)“新公共管理”範式下的改革
(二)我國的政府機構改革
(三)改革為第三部門的興起騰出了空間
(四)第三部門的發展進一步促進了政府改革的深化
二、我國第三部門的類型、存在問題及發展道路
(一)我國第三部門存在的類型
(二)我國第三部門存在的主要問題
(三)我國第三部門的發展道路
第三章我國第三部門法律制度的缺陷
一、中國缺乏第三部門存在的文化傳統和公民意識
二、現行法律、法規的缺陷
(一)第三部門的立法不健全,層次低
(二)法律內容規定的不合理
(三)第三部門的稅收政策的不完善
(四)政府對第三部門的法律地位和作用認識不足
三、部分便公權力的第三部門的法律地位模糊
(一)社會公共行政的興起
(二)行使公權利的第三部門身份的界定
四、第三部門缺乏有效的監督和評估機制
(一)我國第三部門的監管存在的問題
(二)對第三部門監管不合理導致的後果
第四章完善我國第三部門法律制度的構想
一、完善我國第三部門的相關法律規定
(一)國外第三部門法律規定的介紹
(二)國外第三部門發展的啟示和借鑑
(三)完善我國第三部門法律規定的構想
二、對行使公權力的第三部門侵權行為救濟的完善
(一)第三部門法律地位的規範
(二)行使公權力的第三部門侵權救濟的完善
三、第三部門監督管理模式的借鑑
(一)第三部門監督的理論依據
(二)西方國家對第三部門監督管理的模式
(三)對我國第三部門監督管理的法律構想
(四)我國第三部門監督機制的完善
參考文獻
附錄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