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全國文化館建設、管理與服務,發揮以評促建、以評促管、以評促用的作用,促進文化館事業科學發展,文化部每4年進行一次全國文化館評估定級工作,2015年是第四次開展此項工作。各級文化館將按照評估定級標準,進行自查自評;各省區市文化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廣播電視局組織評估工作小組,負責對轄區地市級館、縣級館進行評估和民眾滿意度測評;文化部委託中國文化館協會組織評估工作小組,負責對省級館和副省級館進行評估,並抽查部分地市級館和縣級館,同時組織對省級館、副省級館工作的民眾滿意度測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第四次全國文化館評估定級
- 發生時間:201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