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屆中國青年科技獎

“第十八屆中國青年科技獎”是由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中國科協 共青團中央於2023年開展的評選活動。

獎項歷程,評選規則,

獎項歷程

2023年12月27日,印發《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中國科協 共青團中央關於開展第十八屆中國青年科技獎候選人提名工作的通知》。

評選規則

獎項名額
1.中國青年科技獎獲獎者不超過100名。
2.中國青年科技獎特別獎獲獎者不超過10名,在本屆中國青年科技獎獲獎者中產生。
評選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思想政治堅定,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熱愛祖國,作風廉潔,遵紀守法,學風正派,積極踐行科學家精神。
2.中國青年科技獎評選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學研究領域取得重要的、創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貢獻;
(2)在工程技術方面取得重大的、創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貢獻,並有顯著套用成效;
(3)在科學技術普及、科技成果推廣轉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績,產生顯著的社會效益或經濟效益。
3.中國青年科技獎特別獎評選應符合以下條件:
在科學研究或工程技術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作出突出貢獻、具有較大發展潛力、堪為遵守科學道德典範的優秀青年科技領軍人才。
4.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男性候選人不超過40周歲(1983年1月1日及以後出生),女性候選人不超過45周歲(1978年1月1日及以後出生)。
5.歷屆中國青年科技獎獲獎者不重複授獎。歷屆中國青年女科學家獎獲得者(含團隊獎負責人),不作為中國青年科技獎被提名人選。
提名渠道和名額
(一)單位提名
1.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協開展提名工作,在徵求黨委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團委意見後,可提名本地區候選人15名;
2.中央港澳辦可提名港澳地區候選人30名,教育部、國務院國資委、中國科學院、國家國防科工局可分別提名候選人30名,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農村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可分別提名候選人10名,中國工程院、自然科學基金委可分別提名候選人5名,其他有關中央和國家機關可分別提名候選人2名;
3.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可提名軍隊系統候選人30名;
4.中國科協所屬各全國學會、協會、研究會可提名本學科領域候選人2名,中國青年科技工作者協會可提名候選人15名;
5.各有關高校科協、企業科協可提名候選人2名。
(二)專家提名
1.提名規則
中國科學院院士和中國工程院院士可作為提名專家。每位提名專家可提名本學科專業(一級學科)範圍內候選人1名,候選人須獲得1名提名專家提名方為有效。
2.責任與義務
(1)提名專家應承擔提名、異議答覆等責任,並對相關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2)提名專家簽署提名意見應嚴格遵守保密規定。
(三)注意事項
港澳地區候選人由中央港澳辦統一提名,軍隊系統候選人由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統一提名,不得從其他渠道提名;其他候選人均應通過上述提名渠道產生。每位候選人原則上只能由一個渠道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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