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輪中日海洋事務高級別磋商

第十五輪中日海洋事務高級別磋商將於2023年4月10日在日本東京舉行,雙方外交、防務、海上執法和海洋管理等部門的代表將參加。

中日海洋事務高級別磋商是雙方涉海事務綜合性對話溝通協調機制。中方期待在本輪磋商中同日方就兩國間涉海問題充分交換意見,努力增進彼此了解和信任,推動妥善管控矛盾分歧,促進海洋務實合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第十五輪中日海洋事務高級別磋商
  • 活動時間:2023年
2023年4月10日,中日海洋事務第十五輪磋商在東京舉行,這是這一機制自2019年以來時隔約4年再次以面對面方式進行。
雙方在磋商中達成以下共識:
一、雙方積極評價中日防務部門建成海空聯絡機制直通電話,確認儘早啟用,並進一步完善海空聯絡機制,維護海空安全。雙方同意繼續加強防務領域交流。
二、雙方就加強中國海警局與日本海上保全廳對話合作達成一致,包括合作打擊海上跨境犯罪、進一步發揮兩國海警聯絡視窗作用、加強在多邊海上執法合作機制下對話合作等。雙方同意繼續推進海上執法人員、海警院校學員交流。
三、雙方一致認為,中日海上搜救機構保持順暢溝通和良好協作,同意繼續在《中日海上搜救協定》框架下深化海上搜救領域務實合作,支持兩國地方海上搜救部門舉行通信演習。
四、雙方同意就辦好2023年中日海洋垃圾合作專家對話平台第四次會議和第四屆中日海洋垃圾研討會加強合作,並在多框線架下積極推進應對海洋塑膠垃圾務實合作。
五、雙方同意全面落實《中日漁業協定》,爭取儘快重啟中日漁委會,繼續就打擊非法捕魚,北太平洋漁業資源養護、鰻魚資源保護等開展合作。
六、雙方就開展海洋科研、海洋生態保護修復、發展藍色經濟創新技術等領域合作交換了意見,同意繼續加強對口部門交流對接。
七、雙方同意繼續開展外交部門涉海人員互訪,支持涉海智庫、學術及教育機構間的交往合作。
八、雙方原則同意,今年年內在中國舉行中日海洋事務高級別磋商機制第十六輪磋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