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聲明
第十七次中國歐盟領導人會晤聯合聲明 ——中歐40年合作後的前進之路 (
布魯塞爾,2015年6月29日)
二、雙方領導人祝賀中國同歐盟建交40周年,認為雙方在政治、經濟、社會、環境和文化等領域關係發展成就斐然。歐盟支持中國全面深化改革、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中國支持歐盟推動增長、投資和規制改革的努力。
三、雙方強調,中歐全面戰略夥伴關係對促進和平、繁榮和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作用,重申致力於本著相互尊重、平等互信、互利合作的原則,深化和平、增長、改革、文明四大夥伴關係,全面落實《中歐合作2020戰略規劃》。
四、雙方充分肯定《中歐合作2020戰略規劃》取得的進展,將建立聯合評估機制,落實後續工作。雙方在此次會晤期間就一系列重點合作領域達成一致,以深化中歐各領域合作,提升雙方全面戰略夥伴關係的全球影響力。
五、雙方對彼此重大倡議,即中方“
絲綢之路經濟帶”和“
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簡稱“一帶一路”)倡議,以及歐洲投資計畫抱有濃厚興趣。雙方領導人決定,支持“一帶一路”倡議與歐洲投資計畫進行對接,指示2015年9月舉行的中歐經貿高層對話探討互利合作的具體方式,包括通過建立中歐共同投資基金。
六、雙方同意在基礎設施領域加強聯繫,決定建立“互聯互通合作平台”,並儘早啟動首次會議,以加強信息交流、推動運輸無縫聯接和運輸便利化,對接彼此相關倡議與項目;在中歐各自政策和融資渠道中明確合作機遇,包括“一帶一路”倡議和“泛歐交通運輸網”之間的合作;積極尋求對中歐雙方均開放的投資機遇;為中國和歐盟之間的國家和地區可持續和相互銜接的跨境基礎設施網路創造良好環境。
七、雙方歡迎“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亞投行)協定”談判結束,認可歐盟及其成員國的支持。雙方強調,亞投行與現有多邊開發銀行相互補充,以可持續方式解決亞洲基礎設施投資的大量需求,期待亞投行早日投入運行。歐盟期待未來與亞投行進行合作。
八、雙方強調,密切的經濟、貨幣和金融合作高度重要,對中歐財金對話、中歐央行工作組等合作機製取得的進展表示滿意。
九、雙方認識到數字經濟對各自社會的關鍵作用,以及在該領域開展緊密合作的重要性,同意深化信息通信技術領域對話與合作。為此,2015年9月在北京舉行的第五次中歐經貿高層對話將討論數字經濟有關議題。
十、雙方認為,正在進行的投資協定談判是雙邊經貿關係中最重要的議題之一。雙方歡迎談判取得的進展,決心加緊努力,儘快達成一個高水平、全面的投資協定。該協定將包含投資保護、市場準入以及進一步便利投資的其他要素。在2015年底前,雙方談判團隊的工作重點是爭取就協定範圍達成一致,並形成合併文本。商談並完成這一全面投資協定將傳遞雙方致力於加強合作並實現更遠大雄心的意願,包括從長遠看,在條件成熟時簽訂深入全面的自由貿易協定。
十一、雙方重申,致力於促進開放型世界經濟和公平、透明、基於規則的貿易投資環境,確保公平競爭,反對保護主義。雙方將充分利用現有雙邊機制加強溝通,優先採取對話和磋商,必要時通過談判,處理重大雙邊貿易摩擦,以找到互利的解決辦法。
十二、雙方同意將儘快解決未決問題,以早日完成一項全面的地理標誌合作協定的談判。
十三、雙方重申中歐智慧財產權對話機制的重要作用,積極評價該機制10年來取得的成績,雙方將致力於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和執法合作,歡迎簽署《關於加強中歐智慧財產權對話機制的諒解備忘錄》,同意將該對話機制提升至副部級,要求其定期向中歐經貿高層對話匯報合作進展情況,並將打擊網路造假和盜版作為優先領域。
十四、雙方確認,致力於落實《中歐海關合作戰略框架》。加強海關互聯互通、開展經認證的經營者互認、打擊商業瞞騙,對推進貿易便利化,打擊貨物非法流動具有重要意義。
十五、雙方重申,二十國集團是全球經濟合作的首要平台。歐盟支持中國主辦2016年二十國集團峰會,推動成功實施二十國集團全面增長戰略、就業計畫和其他一致同意的倡議。雙方重申,致力於遵守世界貿易組織規則,通過結束多哈回合談判,以及2015年12月世界貿易組織部長級會議上宣布《貿易便利化協定》生效,加強以世界貿易組織為代表的多邊貿易體系。雙方同意進一步合作,推動多邊和所有諸邊談判取得務實成果。
十六、雙方重申,科研創新是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動力,在該領域的合作是中歐關係的重要組成部分。雙方重申加強該領域合作,歡迎在會晤期間舉行的第二次中歐高級別創新合作對話所取得的成果。雙方決定在創新政策、科技人才流動和培訓、科技成果轉化、技術傳播、研究設施共享等方面加強優勢互補。雙方同意,為共同關心的研究和創新項目建立聯合資助機制,促進和指導中歐相互參與對方科研創新資助計畫。
十七、雙方歡迎中歐城鎮化夥伴關係不斷深化,在城市規劃設計、公共服務、綠色建築、智慧型交通等領域積極開展合作,同意啟動新的中歐城市和企業合作項目。雙方鼓勵加強區域政策對話,逐步拓展試點地區範圍,深化結對合作領域,以促進務實有效合作。
十八、雙方同意加強合作,應對空氣、水、土壤污染等重要環境挑戰。各方將按照《中歐水資源交流平台2015-2017年工作計畫》,加強該領域合作。
十九、雙方認識到,氣候變化是人類面臨的最大威脅之一,中歐在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問題上發揮重要作用。雙方就此發表了單獨的聯合聲明。
二十、雙方將致力於加強能源領域合作,共同應對能源安全、全球能源架構、氣候變化和環境惡化等多重挑戰。為推進合作,雙方同意著手制定一份合作路線圖,並在未來數月內簽署。
二十一、雙方認識到人文交流,包括文化、高等教育、青年、語言多樣性、性別平等領域合作,對深化相互了解、推動創新創造、促進民間交往至關重要。雙方同意於2015年9月在布魯塞爾舉行中歐高級別人文交流對話機制第三次會議。雙方支持中歐可持續旅遊領域合作進一步發展。
二十二、雙方歡迎就第二輪中歐人員往來和移民領域對話會談紀要涉及的相關協定與安排路線圖達成一致,並立即啟動實施該路線圖。路線圖包括,在2015年底前完成的第一階段,商談和簽署互免持外交護照人員簽證協定,在路線圖所列的中方同意的非領事機構所在地城市開設簽證申請中心,就打擊非法移民活動開啟務實合作,在第二階段,商談簽證便利化協定和合作打擊非法移民活動協定。
二十三、雙方一致認為應深入了解各自法律體系,同意建立法律事務對話機制,在法律領域開展政策交流互鑒與合作。
二十四、雙方歡迎歐洲警察署和中國公安部的近期交流活動,以加強雙方在打擊跨國犯罪領域的合作。
二十五、雙方重申,致力於在中歐高級別戰略對話框架下加強外交和安全政策交流與合作,繼續就非洲、中東、中亞、拉美及軍控和防擴散等保持機制性交流。雙方同意在雙邊和多框線架下就反恐問題加強交流。
二十六、雙方同意,在成功舉行亞丁灣反海盜聯合演練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防務安全領域合作。中國國防部長即將對布魯塞爾的訪問將為雙方深化共同感興趣領域的合作提供機遇,包括支持非洲和平與安全。
二十七、在聯合國成立70周年之際,雙方重申,為應對不斷增多的全球性挑戰,推動和平解決國際爭端,在《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基礎上建立更強、更有效的多邊體系非常重要。雙方將致力於在聯合國框架下進一步就和平與安全問題開展雙邊交流與合作。
二十八、雙方同意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礎上深化雙邊和國際人權事務交流,確認將在聯合國人權機制框架下開展合作。雙方同意於2015年11月在中國舉行新一輪中歐人權對話,期待歐盟人權事務特別代表同月訪華。
二十九、雙方同意進一步加強合作,確保2015年後發展議程政府間談判取得成果,期待在第三次發展籌資問題國際會議上成功達成務實成果,以支持該議程的落實。雙方致力於就各自在氣候變化、環境和生物多樣性、全球衛生、基礎設施等領域發展援助政策的最佳實踐進行交流。雙方同意與非洲等當地夥伴對接,在發展領域探討可操作性的合作。
三十、2015年是二戰結束和聯合國成立70周年。中歐同為以《聯合國憲章》為基礎的二戰後國際秩序的維護者和建設者。雙方將繼續支持《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原則及其普適性,積極維護安全、發展和人權,致力於推進國際治理法治化,推動國際秩序朝著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發展。
三十一、雙方認為,烏克蘭危機只有通過政治手段,並且在充分遵守國際法的基礎上,才能得到解決。雙方呼籲各方承擔責任,充分履行其在明斯克協定中所做的承諾。雙方強調,支持“阿人主導、阿人所有”的和平和解進程。中歐同意繼續努力,推動在聯合國框架下通過政治協商的方式解決敘利亞、利比亞和葉門的嚴重危機。
三十二、雙方強調,在通過外交手段和平解決伊朗核問題並促進該地區長期和平與穩定上擁有共同利益。雙方重申,將致力於早日達成一份各方認可、長期、全面的解決方案,確保伊朗核項目僅用於和平目的。雙方高度評價由歐盟協調的六國與伊朗的談判取得的積極進展。
三十三、雙方領導人祝賀第十屆中歐工商峰會、2015年中歐城鎮化夥伴關係論壇、第二次中歐創新合作對話、第六次中歐信息技術電信和信息化對話、中歐智慧財產權對話機制十周年活動及中歐智慧財產權對話第十次會議成功舉行,積極評價會晤期間雙方簽署的重要成果檔案(附後)。
附屬檔案:第十七次中國歐盟領導人會晤成果檔案清單
附屬檔案
第十七次中國歐盟領導人會晤成果檔案清單
1.《關於加強中歐智慧財產權對話機制的諒解備忘錄》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歐盟委員會地區與城市政策總司全面深化中歐區域政策合作諒解備忘錄》
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歐洲共同體科學技術合作協定》續簽協定
4.《中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和歐盟委員會關於受歐洲研究理事會資助項目接受中國科研人員來訪合作的實施協定》
5.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歐洲聯盟關於實施《中歐聯合海關合作委員會關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歐洲共同體關於海關事務的合作和行政互助協定〉下建立中國海關企業分類管理制度和歐洲聯盟海關經認證經營者制度互認安排的決定》的聯合聲明
6.《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歐盟反瞞騙辦公室關於打擊商業瞞騙的戰略行政合作安排》
7.《中國科學院遙感與數字地球研究所與歐盟聯合研究中心合作意向書》
8.《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與歐洲標準化委員會、歐洲電工標準化委員會合作意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