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於2000年8月2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一、任命奚曉明為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二、任命黃松有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三、任命李凡、俞宏武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四、任命孫華璞、李健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五、任命蔣志培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
六、任命王彥君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
七、任命南英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
八、任命李武清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九、任命張軍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
十、任命任衛華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十一、任命紀敏為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
十二、任命劉學文為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十三、免去劉亞力(女)的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