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日,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印發《關於表彰第七屆福建省道德模範的決定》,對26位第七屆福建省道德模範進行命名表彰。
2021年4月起,省委宣傳部、省委文明辦、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省軍區政治工作局聯合開展了第七屆福建省道德模範評選表彰活動。經發動民眾廣泛參與、徵求基層單位意見、層層評選推薦、評審會投票評議、媒體公示、省直有關部門審查把關等工作程式和環節,最終確定第七屆福建省道德模範26名。
這些道德模範中,有在防抗“盧碧”颱風中為保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不顧個人安危疏通堵塞涵洞,不幸被洪水沖走,因公殉職的村支書孫麗美;有不顧洪水湍急,兩次跳水救人的基層幹部湯輝;有28年堅持不懈為福利院代養45個孩子的“寄養媽媽”蔡紅蓮;有子承父業,一家三代人默默無聞地守護烈士墓的村民湯順榮;有60多年如一日照顧殘疾小姑的好嫂子鄭明妹等等,他們用實際行動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集中展示了我省精神文明建設的豐碩成果。
省文明委號召廣大幹部民眾學習宣傳、關心關愛道德模範,爭做崇高道德的踐行者、文明風尚的維護者、美好生活的創造者,自覺培育和踐行適應新時代要求的思想觀念、精神風貌、文明風尚和行為規範,大力弘揚共築美好生活夢想的時代新風,不斷凝聚全方位推進高質量發展超越的奮進力量,為奮力譜寫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福建篇章提供強大精神動力和道德支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第七屆福建省道德模範
- 表彰時間: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