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第七屆中國食品安全論壇在北京召開。在下午的分論壇一"聚焦新修《食品安全法》"上,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法制司司長徐景和表示,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強化了食品安全統一治理和安全風險治理,對原有70%的條文進行了實質性修改,堪稱"史上最嚴的食品安全法"。
徐景和介紹,《食品安全法》的修訂,堅持了科學立法、民主立法、開放立法的總要求,努力以"四個堅持"和"四個追求",打造我國《食品安全法》的"升級版"。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主要體現了幾個方面的成長與進步:
第一、強化食品安全統一治理。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以法律形式鞏固了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改革成果,明確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食品生產經營的全程監管,建立統一權威的食品藥品監管體系,為實施最嚴格的食品安全監管提供有效的體制保障;
第二、強化食品安全風險治理。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強調,食品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風險管理、全程控制、社會共治,建立科學、嚴格的監督管理制度。在風險治理方面,新法增加了風險分級管理制度、風險交流制度、風險自查制度、責任約談制度同時還完善了食品召回制度。除食品生產者承擔問題食品召回義務外,食品經營者因其自身原因導致問題食品發生時,也應承擔召回義務;
第三、強化食品安全全程治理。風險貫穿於食品的全生命周期,防控也必然覆蓋於生產經營的全過程。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強化了全程治理。不僅強化源頭管理,加快淘汰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推動替代產品的研發和套用,鼓勵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禁止將劇毒、高毒農藥用於蔬菜、瓜果、茶葉和中草藥材等國家規定的農作物。同時還強化過程控制和全程追溯;
第四、強化食品安全社會共治。食品安全擁有最廣泛的利益相關者,應當建立最緊密的命運共同體。在充分發揮食品行業協會、消費者協會等社會組織積極作用的同時,新法還建立了貢獻褒獎制度、有獎舉報制度、責任保險制度;
第六、強化食品安全陽光治理。新法突出了食品安全信息公開,有關公布、公開、廣告、公示等規定達40多處,涉及食品安全標準公開、風險交流公開、產品註冊公開、企業許可公開、監督抽檢公開、行政處罰公開等多個方面,形成系統完備的信息公開機制;
第七、強化食品安全責任治理。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進一步明確了食品生產經營者、地方政府、監管部門、行業協會、消費者協會、檢驗機構、認證機構、新聞媒體等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對違反法定義務的,強化刑事責任追究。突出刑事責任優先原則。對於涉嫌構成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新法還建立了首負責任制,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強化民事連帶責任,如網路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履行管理義務,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與食品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完善懲罰性賠償制度,消費者受到損害的,可要求生產者或者經營者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嚴格按照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規定的各項要求,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嚴格執法、規範執法、公正執法,嚴懲重處各類違法違法行為,切實保障廣大人民民眾的飲食安全。" 徐景和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