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類危險源

能量和危險物質的存在是危害產生的最根本的原因,通常把可能發生意外釋放的能量(能量源或能量載體)或危險物質稱作第一類危險源。(第二類危險源是第一類危險源導致事故的必要條件。)

第一類危險源是指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可能發生意外釋放的能量,包括生產過程中各種能量源、能量載體或危險物質。第一類危險源決定了事故後果的嚴重程度,它具有的能量越多,發生事故後果越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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