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類危險源 造成約束、限制能量和危險物質措施失控的各種不安全因素稱作第二類危險源。(它是第一類危險源導致事故的必要條件。) 基本介紹 中文名:第二類危險源外文名:second danger source分類:物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表現形式:人失誤 物故障 不良環境概念:造成約束、限制措施失控的因素 一、概念造成約束、限制能量和危險物質措施失控的各種不安全因素稱作第二類危險源。包括:1、物的不安全狀態。2、人的不安全行為。3、管理缺陷。二、表現形式1、人失誤指人的行為的結果偏離了預定的標準。如:汽車司機駕車失誤,撞到了路邊的樹上。2、物故障指設備、裝置、元件等由於性能低下不能實現預定功能的現象。如:電線絕緣損壞發生漏電;管路破裂使其中的有害有毒物質泄漏等。3、不良環境(物理環境、軟環境)指不利於生產、生活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