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中國進行了第一次全國範圍的地名普查。
這次普查的對象包括全國農村人民公社生產大隊以上的行政區劃和駐地名稱,城市中的街巷名稱,以及主要的山峰、河流、湖泊、島嶼等自然地理名稱。普查的內容包括地名的來源、含義、歷史變遷和地理位置等。
各級地名委員會對中國的各類地名進行了廣泛深人的普查,並在普查的基礎上,對不符合黨和國家政策的地名和不規範的地名,根據《國務院關於地名命名、更名的暫行規定》(1980年4月29日頒發),進行了地名標準化和譯寫規範化的處理,並以各種形式將法定的標準地名予以公布。
沿海各省、市、自治區根據地名普查的要求,對中國沿海島、礁、沙、灘等地名也逐步地進行了普查,初步地進行了地名標準化的處理,以儘快結束沿海地名存在的名出多源、一地多名等不統一狀況。南海諸島的地名普查,在對其地名的歷史和現狀進行了深入細緻的調查研究後,確定了標準名稱。這次中國地名委員會受權公布的南海諸島部分標準地名,將有利於中國的海洋科學研究和資源的開發利用,有利於國際交往和航海事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