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農業機械化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督促實施農業機械化的地方性法規和農業機械、農用航空、設施農業工程的管理辦法。
(二)負責制定全縣農業機械和農用航空及設施農業工程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確定合理的發展目標、速度、步驟和重大技術措施;協調組織規劃實施,跟蹤反饋規劃執行情況。
(三)對從事種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竹谿縣農業機械管理局
- 機構隸屬:竹谿縣人民政府
- 機構性質:政府職能
- 機構職能:農業機械管理
附屬單位,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附屬單位
農機監理站
農機推廣站
竹谿縣農業機械管理局
農機學校
主要職責業、林業、畜牧業、副業、漁業的動力機械、作業機械和農用運輸機械的使用管理、安全監理、教育培訓、科研推廣、試驗鑑定、維修服務等工作實行行業管理。組織實施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農用運輸車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督管理、產品質量檢驗、鑑定、認證和農機市場管理;引導農機、牧機和植保等機械進行產品結構調整;擬定農機作業規範和技術標準,提高農業機械化普及和套用水平。
(四)負責農機化科技興農、綜合開發、扶貧開發項目、農產品、節能和農機技術改造、基本建設、利用外資項目的調查、論證、立項、申報、實施以及重大農機科技項目的組織攻關。
(五)負責組織農業機械投入農田作業和抗災救災;歸口管理農村集體機電泵站和農機抗災救災物資的儲備、申請、分配和管理;負責提出農業救災柴油、農業機械、農機維修材料的需求預測和優惠價格政策建議;負責農機專項資金和農用柴油及補貼資金的計畫、分配、使用管理和監督審計。
(六)指導農機服務體系建設,發展農機社會化服務,維護農機經營者的合法權益,鼓勵和引導農民增加農機投入。
(七)指導農機行業職業技術技能鑑定和農機維修行業管理。
(八)指導農機系統財務工作、信息網路建設和農機化統計工作,蒐集、整理、分析和傳遞農機化信息。
(九)指導農機化民間團體和學術團體的活動。
(十)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職能調整
將縣公安局農用運輸車安全監督管理職能劃入縣農機局。
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管理股 產業發展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