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明規矩”、破“潛規則”

習近平在十八屆中央紀委第六次全體會議上指出,要立“明規矩”、破“潛規則”,通過體制機制改革和制度創新促進政治生態不斷改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立“明規矩”、破“潛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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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原文】習近平在十八屆中央紀委第六次全體會議上指出,要立“明規矩”、破“潛規則”,通過體制機制改革和
制度創新促進政治生態不斷改善。
立“明規矩”、破“潛規則”

點評

【點評】勿庸諱言,在現實官場上,個別黨員領導幹部對成文的黨紀國法還心有忌憚,只要未寫成條文,規矩就有了可硬可軟、可白可黑的複雜內涵。既可以任意曲解,也可以隨意打破。即使有些人張口閉口“按規矩來”,或說別人“不懂規矩”,也並非指不成文的優良傳統和好的工作慣例,實質上說的是端不上檯面的“潛規則”,徹底混淆了黨的規矩與“潛規則”的界限。
唯有立“明規矩”,才能破“潛規則”。立“明規矩”,就能把“講規矩”由對黨員幹部的個人要求,逐步深化為對黨政組織機構的程式性規範,不管你有無自覺性,都不得不認真遵循。立“明規矩”,才能切實貫徹總書記提出的“體制機制改革和制度創新”要求,通過健全紀律規定、規範運作程式、強化各方監督、嚴格責任追究等,不斷擠壓“潛規則”存在的空間和土壤,逐步改善政治生態,把依規治黨、從嚴治黨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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