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關於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論述摘編

習近平關於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論述摘編

《習近平關於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論述摘編》是2016年1月1日 中央文獻出版社、中國方正出版社出版的圖書,由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輯,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國發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習近平關於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論述摘編
  • 出版時間:2016年1月1日
  • 出版社:中央文獻出版社 中國方正出版社
  • 編輯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 發布機構: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等
  • 發行時間:2016年1月1日
內容解讀,政策全文,

內容解讀

由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輯的《習近平關於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論述摘編》一書,由中央文獻出版社、中國方正出版社出版,在全國發行。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高度重視全面從嚴治黨,站在黨和國家全局的高度,圍繞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發表了一系列重要論述,為加強黨的建設,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提供了思想指導和行動指南。認真學習貫徹這些重要論述,對於全黨深刻認識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極端重要性,準確把握紀律建設的基本要求,貫徹執行新修訂的廉潔自律準則和黨紀處分條例,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論述摘編》共分7個專題:加強紀律建設是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策;嚴明黨的紀律,首要的就是嚴明政治紀律;嚴明黨的組織紀律,增強組織紀律性;創新黨內法規制度,把各項紀律和規矩立起來;使紀律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落實管黨治黨責任,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書中收入200段論述,摘自習近平同志2012年11月16日至2015年10月29日期間的講話、文章等40多篇重要文獻。其中許多論述是第一次公開發表。

政策全文

《習近平關於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論述摘編》
(一)加強紀律建設是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策
我們這么大一個政黨,靠什麼來管好自己的隊伍?靠什麼來戰勝風險挑戰?除了正確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外,必須靠嚴明規範和紀律。我們提出那么多要求,要多管齊下、標本兼治來落實,光靠覺悟不夠,必須有剛性約束、強制推動,這就是紀律。
《在參加河南省蘭考縣委常委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時的講話》(2014年5月9日)
黨面臨的形勢越複雜、肩負的任務越艱巨,就越要保持黨的團結統一。黨的團結統一靠什麼來保證?要靠共同的理想信念,靠嚴密的組織體系,靠全黨同志的高度自覺,還要靠嚴明的紀律和規矩。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5年1月13日)
古人說:“欲知平直,則必準繩;欲知方圓,則必規矩。”沒有規矩不成其為政黨,更不成其為馬克思主義政黨。我認為,我們黨的黨內規矩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規範和規則。黨的規矩總的包括什麼呢?其一,黨章是全黨必須遵循的總章程,也是總規矩。其二,黨的紀律是剛性約束,政治紀律更是全黨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場、政治言論、政治行動方面必須遵守的剛性約束。其三,國家法律是黨員、幹部必須遵守的規矩,法律是黨領導人民制定的,全黨必須模範執行。其四,黨在長期實踐中形成的優良傳統和工作慣例。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5年1月13日)
為什麼說黨在長期實踐中形成的優良傳統和工作慣例也是十分重要的黨內規矩呢?這是因為,對我們這么一個大黨來講,不僅要靠黨章和紀律,還得靠黨的優良傳統和工作慣例。這些規矩看著沒有白紙黑字的規定,但都是一種傳統、一種範式、一種要求。紀律是成文的規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紀律的規矩是不成文的紀律;紀律是剛性的規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紀律的規矩是自我約束的紀律。黨內很多規矩是我們黨在長期實踐中形成的優良傳統和工作慣例,經過實踐檢驗,約定俗成、行之有效,反映了我們黨對一些問題的深刻思考和科學總結,需要全黨長期堅持並自覺遵循。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5年1月13日)
黨內規矩有的有明文規定,有的沒有,但作為一個黨的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應該懂的。不懂的話,那就不具備當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的覺悟和水平。沒有明文規定一定要報的事項,報還是不報,關鍵看黨的觀念強不強、黨性強不強。領導幹部違紀往往是從破壞規矩開始的。規矩不能立起來、嚴起來,很多問題就會慢慢產生出來。很多事實都證明了這一點。講規矩是對黨員、幹部黨性的重要考驗,是對黨員、幹部對黨忠誠度的重要檢驗。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5年1月13日)
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全面從嚴治黨,核心是加強黨的領導。我們當前主要的挑戰還是黨的領導弱化和組織渙散、紀律鬆弛。不改變這種局面,就會削弱黨的執政能力,動搖黨的執政基礎,甚至會斷送我們黨和人民的美好未來。十八大之前有很多黨內的同志和廣大人民民眾有所擔憂,也就是在這裡。
《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第一百一十九次會議關於審議中國共產黨廉政準則、黨紀處分條例修訂稿時的講話》(2015年10月8日)
加強紀律建設是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策。我們黨是用革命理想和鐵的紀律組織起來的馬克思主義政黨,組織嚴密、紀律嚴明是黨的優良傳統和政治優勢,也是我們的力量所在。全面從嚴治黨,重在加強紀律建設。我們現在要強調的是紮緊黨規黨紀的籠子,把黨的紀律刻印在全體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的心上。
《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第一百一十九次會議關於審議中國共產黨廉政準則、黨紀處分條例修訂稿時的講話》(2015年10月8日)
(二)嚴明黨的紀律,首要的就是嚴明政治紀律
黨內絕不允許搞團團伙伙、結黨營私、拉幫結派,搞了就是違反政治紀律。如何防微杜漸?要從規矩抓起,要有這個意識。有些幹部聚在一起,搞個同鄉會、同學會,一段時間聚一下,黃埔一期二期三期的這么論,看著好像漫無目的,其實醉翁之意不在酒,是要結交情誼,將來好相互提攜、互通款曲,這就不符合規矩了。這種聚會最好不要搞,這種飯最好不要吃。有的人只要是他工作過的地方,都利用手中的權力“正正規規”地搞團團伙伙,全要搞成他自己的領地,到處插手人事安排,關照自己小圈子裡的人,結果他們就成了一根繩上的螞蚱。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5年1月13日)
在一些幹部中,亂評亂議、口無遮攔現象比較突出。如果造謠生事那是違反黨紀甚至違反國法,但這些人就是在那兒調侃,傳播小道訊息,東家長西家短亂髮議論,熱衷於轉發網上不良信息,甚至一些所謂“鐵桿朋友”聚在一起妄議中央大政方針。有的人熱衷於打探訊息,四處尋問,八方打聽,不該問的偏要問,不該知道的特想知道,捉到一些所謂內幕訊息就到處私下傳播。對中央查處的一些大案要案,有的高級幹部就在背後說查人家乾什麼,做了那么多工作,就這一點小事就要抓住不放,顯得忿忿不平的。情況是這樣嗎?看看那些人寫的懺悔錄,哪個人是冤枉的?雖然這只是不負責任地傳播訊息、發表議論,也不是在正式場合說的,但其腐蝕性、渙散性也是非常嚴重的。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5年1月13日)
在所有黨的紀律和規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從近年來查處的高級幹部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特別是周永康、薄熙來、徐才厚、令計畫、蘇榮等案件看,破壞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問題非常嚴重,務必引起重視。這些人權力越大、位置越重要,越不拿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當回事兒,甚至到了肆無忌憚、膽大包天的地步!有的政治野心膨脹,為了一己私利或者小團體的利益,背著黨組織搞政治陰謀活動,搞破壞分裂黨的政治勾當!有的領導幹部把自己凌駕於組織之上,老子天下第一,把黨派他去主政的地方當成了自己的“獨立王國”,用幹部、作決策不按規定向中央報告,搞小山頭、小團伙、小圈子。他們熱衷幹的事目的都是包裝自己,找人抬轎子、吹喇叭,為個人營造聲勢,政治野心很大。有的人發展到目空一切的地步,對中央工作部署搞軟抵制,甚至衝著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大放厥詞,散布對中央領導同志的惡毒謠言,壓制、打擊同自己意見不合的同志,一心以為鴻鵠將至,誰擋他的道就要把誰搬開。膽大妄為到了何等程度!這在我們黨內是絕對不允許的。幹這種事,最後都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機關算盡反而誤了卿卿性命。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5年1月13日)
在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中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是推進黨的思想政治建設和作風建設的重要舉措,是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重要舉措。
《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2015年9月11日)
要堅持問題導向,把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放在首位。加強黨的紀律建設,要針對現階段黨紀存在的主要問題,更加強調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這次修訂的條例將紀律整合為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民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其中政治紀律是打頭、管總的。實際上你違反哪方面的紀律,最終都會侵蝕黨的執政基礎,說到底都是破壞黨的政治紀律。因此,講政治、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永遠排在首要位置。要抓住這個綱,把嚴肅其他紀律帶起來。
《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第一百一十九次會議關於審議中國共產黨廉政準則、黨紀處分條例修訂稿時的講話》(2015年10月8日)
違反政治紀律,破壞政治規矩,巡視也發現了這方面的問題,中央強調政治紀律並不是無的放矢。政治敏銳性是對意識形態領域最基本的要求,決不能在這方面犯錯誤。對頂風違反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的問題,必須嚴厲查處。
《在聽取二〇一五年中央第二輪專項巡視情況匯報時的講話》(2015年10月15日)
全黨同志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都要牢記黨章中的規定:黨除了工人階級和最廣大人民民眾的利益,沒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如果有了自己的私利,那就什麼事情都能幹出來。黨內不能存在形形色色的政治利益集團,也不能存在黨內同黨外相互勾結、權錢交易的政治利益集團。黨中央堅定不移反對腐敗,就是要防範和清除這種非法利益關係對黨內政治生活的影響,恢復黨的良好政治生態,而這項工作做得越早、越堅決、越徹底就越好。
《在中共十八屆五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5年10月29日)
(三)嚴明黨的組織紀律,增強組織紀律性
要堅持按民主集中制原則處理黨內組織和組織、組織和個人、同志和同志、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等重要關係,發揚黨內民主、增進黨內和諧,實行正確集中、維護黨的團結統一。
《在參加河南省蘭考縣委常委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時的講話》(2014年5月9日)
有的幹部脫崗離崗了,不向組織匯報,藉口說有些是私事,應該有“自由空間”。我在地方工作時,逢年過節都得值班,生怕出了什麼事。很多地方和部門的負責同志一到節假日就不見了,到外地去休假了。跑到那么遠的地方怎么放得下心?一旦有個什麼事怎么辦?當領導幹部就要有強烈的責任感,節假日尤其要自覺堅守崗位。沒有說不讓休息,但關鍵是如何休息、在哪兒休息,有沒有考慮到自己肩負的職責。大部分領導幹部在這個問題上做得是好的,節假日都能自覺堅守崗位。這不也是一種規矩嗎?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5年1月13日)
有些領導幹部個人重大問題不報告。不是說非要家裡出了命案才需要報告。有的同志有重病不報,對所有人都隱瞞了,最後病危了組織還不知道,場面上的工作都幹不了了,但就是不說,最後命都給耽誤沒了。有的子女家屬長期在國外也不報告,在國外定居的按規定要報告,但他們也不是正式定居,就覺得可以不報告。有的家庭發生重大變故不向組織報告,離婚、結婚多少年了,組織都不知道。有的弄了很多證件,護照好幾本,還有假身份證。這些事情不要報告嗎?懂規矩就應該報告,隱情不報的,一是不懂規矩,二是這裡面怕有不可告人的隱情。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5年1月13日)
這些年來,儘管我們不斷大力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風,但從查處的案件看,任人唯親、賣官鬻爵在一些地方、部門、單位還十分嚴重。有的拉關係、找靠山,攀龍附鳳、跑官要官;有的明碼標價、批發官帽;有的舉大旗、拉山頭,選邊站隊、拉幫結派;有的在用人問題上極其專權,對下屬買官來者不拒,對組織部按正常程式研究的用人方案概不同意。有的人在懺悔錄里講,他們那個地方從政環境不好,特別是官場風氣不好,跑官要官極為普遍,就是多數人並不看好的個別人,卻常常成為殺出來的“黑馬”。買官賣官為什麼屢禁不止?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這多容易啊!一些德才平平、投機取巧的人屢屢得到提拔重用,踏實幹事的幹部卻沒有進步的機會。這是搞逆淘汰,傷害了多少好乾部的心!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5年1月13日)
(四)創新黨內法規制度,把各項紀律和規矩立起來
這個檔案制定後,咱們率先垂範,然後層層制定、提出要求,對省軍級幹部有些什麼要求,對地師級幹部有些什麼要求,對縣團級幹部有些什麼要求,要有個章法,一直往下制定。
《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上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民眾的講話》(2012年12月4日)
我們是共產黨執政。很多規矩是共產黨立的,執行也是共產黨去執行。毛主席同黃炎培談跳出“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歷史周期率,就是說要讓人民來監督。我們要保證共產黨長期執政、始終為人民謀利益,就必須加強自我監督、自我淨化能力,在體制機制層面加大監督力度。同時,要發揮民眾監督、民主監督、輿論監督的作用。
《在參加河南省蘭考縣委常委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時的講話》(2014年5月9日)
立明規則,破潛規則,必須在黨內形成弘揚正氣的大氣候。大氣候不形成,小氣候自然就會成氣候。
《在參加河南省蘭考縣委常委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時的講話》(2014年5月9日)
黨的十八大後,黨中央從立規矩開始,首先制定了八項規定,隨後陸續出台一系列制度。各級根據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在聯繫服務民眾、規範權力運行等方面制定和修訂了一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制度的籠子越扎越緊,針對幹部工作生活的監督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下一步就是要嚴格執行。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5年1月13日)
深化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強化黨內監督。產生腐敗問題的一個重要原因,是一些體制機制存在漏洞,必須堅持以改革思路推進工作,加強制度創新。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5年1月13日)
前車之覆,後車之鑑。懺悔錄看了不能白看,要警醒起來,引以為戒,敬畏誓言、敬畏組織、敬畏黨紀,珍惜自己、珍惜家庭、珍惜名節。同時,要從制度上查找原因。亡羊補牢,猶未為晚。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各級黨委要緊密結合這些年發生的腐敗案例,尋找漏洞,吸取教訓,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加強制度建設。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5年1月13日)
依規治黨,就要進一步完善黨內監督制度,尤其要完善全黨一體遵循的準則。今年要著手修訂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目前的準則條目眾多,八個方面五十二個不準。“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就那么幾條,很容易記,更容易執行。劉邦進入鹹陽城,聽從樊噲、張良的忠告,提出了約法三章,就兩句話: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修訂準則要化繁為簡、突出重點、針對時弊,解決領導幹部從政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使廣大黨員、幹部一目了然。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5年1月13日)
黨紀就是紅線,處分就是懲戒。黨紀處分條例要體現從嚴治黨、加強紀律建設的要求。現行黨紀處分條例一共一百七十八條,其中七十多條同刑法等國家法律重複。修訂黨紀處分條例,要體現黨規黨紀嚴於國家法律的要求,突出黨紀特色,重點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財經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的行為作出處分規定。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5年1月13日)
除了要求領導幹部提高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自覺性和主動性以外,還要靠制度保證。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就此提出了一系列制度安排,包括建立法律顧問制度、設立公職律師,完善黨政部門依法決策機制,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建立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法治建設成效考核制度,等等。這些制度要抓緊建立健全,早日形成,早日發揮作用。
《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2015年2月2日)
要建立健全相關制度,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要突出重點,重在管用有效,全方位紮緊制度籠子,更多用制度治黨、管權、治吏。
《在參加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海代表團審議時的講話》(2015年3月5日)
依規治黨,首先是把紀律和規矩立起來、嚴起來,執行起來。黨的性質、宗旨都決定了紀嚴於法、紀在法前。要把黨的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用紀律和規矩管住大多數,使所有黨員幹部嚴格執行黨規黨紀、模範遵守法律法規。
《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審議巡視工作條例修訂稿時的講話》(2015年6月11日)
實踐證明,巡視制度可以有效、管用,關鍵是要用好。巡視成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重要平台,是黨內監督與民眾監督結合的重要方式,是上級黨組織對下級黨組織監督的重要抓手,為全面從嚴治黨提供了有力支撐。改進巡視工作,首要的一條,就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做到有規在先、抓早抓小,不搞不教而誅,使黨內監督不留死角、沒有空白。修訂條例把這些要求形成剛性約束,有利於更好發揮巡視震懾遏制治本作用。
《在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巡視工作條例修訂稿時的講話》(2015年6月26日)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絕其源。”剷除不良作風和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規制度。我們黨長期執政,既具有巨大政治優勢,也面臨嚴峻挑戰,必須依靠黨的各級組織和人民的力量,不斷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管理、監督。只有建好制度、立好規矩,把法規制度建設貫穿到反腐倡廉各個領域、落實到制約和監督權力各個方面,發揮法規制度的激勵約束作用,才能築起遏制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堤壩”,才能推動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
《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2015年6月26日)
法規制度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鄧小平同志說:“要解決思想問題,也要解決制度問題。”“這種制度問題,關係到黨和國家是否改變顏色,必須引起全黨的高度重視。”反腐倡廉法規制度既“禁於未然之前”,又“禁於已然之後”,為黨員、幹部拉起了高壓線、劃出了警戒線,在黨風廉政建設中具有規範引導、控制約束、警戒告誡、懲罰威懾的作用。
《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2015年6月26日)
中醫有一句話,叫“急則治其標,緩則治其本”。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我們一直強調標本兼治。治標,對腐敗分子能夠起到懲治、震懾、遏制作用,突出“懲”的功能。治本,對權力進行制約和監督,對腐敗現象能夠起到預防、阻攔作用,重在“防”的功能。在腐敗存量比較大的情況下,只有以治標為先,才能遏制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勢頭。同時,這也倒逼我們加強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
《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2015年6月26日)
中外經驗告訴我們,只有堅持依法嚴厲懲治、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和威懾力,堅持完善法規制度、形成不能腐的防範機制和預防作用,堅持加強思想教育、形成不想腐的自律意識和思想道德防線,才能有效剷除腐敗現象的生存空間和滋生土壤。要貫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的要求,加大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力度,把中央要求、民眾期盼、實際需要、新鮮經驗結合起來,本著於法周延、於事有效的原則制定新的法規制度、完善已有的法規制度、廢止不適應的法規制度,努力形成系統完備的反腐倡廉法規制度體系。
《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2015年6月26日)
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關鍵是制約和監督權力。腐敗的本質是權力出軌、越軌,許多腐敗問題都與權力配置不科學、使用不規範、監督不到位有關。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要圍繞授權、用權、制權等環節,合理確定權力歸屬,劃清權力邊界,釐清權力清單,明確什麼權能用、什麼權不能用,強化權力流程控制,壓縮自由裁量空間,杜絕各種暗箱操作,把權力運行置於黨組織和人民民眾監督之下,最大限度減少權力尋租的空間。
《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2015年6月26日)
要堅持巨觀思考、總體規劃。要抓緊完善反腐倡廉的基本法規制度,修訂廉政準則、黨內監督條例、紀律處分條例、巡視工作條例、行政監察法,研究制定派駐紀檢機構工作條例、紀律審查工作條例等。既要注意體現黨章的基本原則和精神,符合國家法律法規,也要同其他方面法規制度相銜接,使實體性法規制度和程式性法規制度、綜合性規定和專門性規定、下位法規制度和上位法規制度相互協調、相輔相成,提升法規制度整體效應。
《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2015年6月26日)
要系統完備、銜接配套。要立治有體、施治有序,零打碎敲不行,碎片化修補也不行。這些年來,從中央到地方搞了不少制度性規範,但有的過於原則、缺乏具體的量化標準,形同擺設;有的相互脫節、彼此缺乏銜接和協調配合,形不成系統化的制度鏈條,產生不了綜合效應;有的過於籠統、彈性空間大,牛欄關貓,很多腐敗問題不僅沒有遏制住,反而愈演愈烈。要把反腐倡廉法規制度的籠子扎細扎密扎牢,必須做到前後銜接、左右聯動、上下配套、系統集成。
《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2015年6月26日)
要責任明確、獎懲嚴明。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必須做到要素齊全,既有激勵性,又有懲戒性,使遵守者得到表彰獎勵,違反者受到嚴厲懲處。有些法規制度為什麼執行不了、落實不下去?就是因為責任不明確、獎懲不嚴格,違反了法規制度怎么懲罰無章可循。要明確責任主體,確保可執行、可監督、可檢查、可問責。
《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2015年6月26日)
各方面監督要嚴起來、實起來。無論黨內監督,還是民眾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加強和改進的空間都還很大,有大量工作要做。要總結經驗,健全體制機制,使各種監督更加規範、更加有力、更加有效。
《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2015年9月11日)
要堅持紀嚴於法、紀在法前,實現紀法分開。過去就存在紀法不分問題,把公民不能違反的法律底線作為黨組織和黨員的紀律底線,降低了對黨員要求,最後造成的結果就是“違紀只是小節、違法才去處理”,“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階下囚”的不良後果。這次對兩項法規的修訂,去除了與國家法律法規重複的內容,不是說不要法了,而是法早就在那挺著了、立著了,紀律就是紀律,紀在法前,這應該說是十八大以來制度創新的又一成果。
《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第一百一十九次會議關於審議中國共產黨廉政準則、黨紀處分條例修訂稿時的講話》(2015年10月8日)
堅持高標準與守底線相結合。全面從嚴治黨,必然要求依規治黨與以德治黨緊密結合。道德使人向善,是紀律的必要前提和基礎;紀律用來懲惡,是道德的堅強後盾和保障。新修訂的準則,扣緊“廉潔自律”這個主題,堅持正面倡導、重在立德,重申黨的理想信念宗旨、優良傳統作風,這是黨員和黨員領導幹部能夠看得見、摸得著、夠得著的一個標準,要樹這么一個標準,這是高標準,展現了共產黨人高尚的道德追求;而新修訂的條例,圍繞著黨紀戒尺要求,開列“負面清單”、重在立規,劃出了我們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底線,這都是很清晰的。
《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第一百一十九次會議關於審議中國共產黨廉政準則、黨紀處分條例修訂稿時的講話》(2015年10月8日)
要堅持以黨章為根本遵循,用嚴明的紀律維護黨章權威。黨章是黨的根本大法,全面從嚴治黨首先要尊崇黨章。這次對兩項法規的修訂,全面梳理了黨章對黨員、幹部的紀律要求和廉潔自律要求,是對黨章規定的具體化。我們執行這兩項法規,既樹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又嚴明黨的紀律戒尺,這就是把黨章權威樹起來、立起來。
《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第一百一十九次會議關於審議中國共產黨廉政準則、黨紀處分條例修訂稿時的講話》(2015年10月8日)
十八大以來,黨中央突出強調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深刻總結了一些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危害黨和國家政治安全的教訓;我們又抓了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言出紀隨,寸步不讓,不要讓人感覺到好像只是口上說說、紙上寫寫、牆上掛掛;另外我們又加大反腐懲惡力度,注意黨紀與國法的有效銜接,形成反腐敗合力;強化巡視監督,加大對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抽查核實力度,我們還集中清理裸官、檔案造假等問題。總的來講,都是圍繞著解決管黨治黨、執行紀律失之於寬、失之於松、失之於軟這樣的問題。這些豐富的實踐為黨內法規制度創新奠定了堅實基礎。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把這些從嚴治黨的實踐成果總結提煉出來,轉化為道德和紀律要求,應該說是實現了黨內法規建設的與時俱進。
《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第一百一十九次會議關於審議中國共產黨廉政準則、黨紀處分條例修訂稿時的講話》(2015年10月8日)
要守住紀律底線。中央最近審議通過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細化了黨章對黨員、幹部的廉潔自律要求和紀律要求,實現了黨內法規建設與時俱進。要認真貫徹落實這兩項法規,真正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拿起紀律這把戒尺,既要奔向高標準,以人格力量凝聚黨心民心;又要守住底線,嚴格執行黨的紀律,決不越雷池一步。要做到廉以修身、廉以持家,培育良好家風,教育督促親屬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走正道。
《在中共十八屆五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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