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故意犯罪,又稱無預謀故意。指行為人未經事前籌劃,出於一時決意而實施的犯罪行為。刑法理論根據故意形成的條件,將故意分為突然故意和預謀故意,有助於準確揭示犯罪人的心理狀態和正確認定犯罪性質。
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但是卻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犯罪完成形態即犯罪既遂的標準從根本上說看行為是否齊備具體的犯罪構成要件,因不同類型的犯罪法律設定的構成要件要求有所不同,所以既遂的判斷標準也不應具體分析,大致說來,主要是結果犯、危險犯、行為犯以及舉動犯,對既遂各有不同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