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間概念

空間概念

空間概念(space concept)是指人腦對物體在空間內的存在形式產生的間接的、概括的反映。涉及形狀、大小、遠近、深度、方位等。在空間知覺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是對空間知覺的抽象與概括。它不但依賴個體從生活經驗中獲得的各種空間表象,同時也依賴各種表示空間關係的詞語。個體的空間概念是隨年齡的遞增而不斷完善和豐富起來的,經歷了從直觀形象向抽象語詞過渡的過程。兒童左右概念的發展經過三個階段:5歲~7歲兒童能比較固定化地辨認自己的左右方位;7歲~9歲兒童能初步地、具體地掌握左右方位的相對性;9歲~11歲兒童能比較概括靈活地掌握左右概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空間概念
  • 拼音名:kong jian gai nian
空間概念作為一種反映空間特有屬性思維形式,是人們在長期的生活實踐中,從對空間的許多屬性中,抽出特有屬性概括而成的。它的形成,標誌著人們對空間的認識,已從“空間經驗”轉化為“空間概念”,也即從空間的感性認識上升到空間的理性認識。空間經驗是多種多樣的,概括起來大致有三種:一是,說任何事物存在,一定意味著它在什麼地方,而不在什麼地方的物體是不存在的,這是所謂位置、地方、處所經驗;二是,有“空”這種狀態,這是所謂虛空經驗;三是,任何物體都有大小和形狀之別,有長、寬、高的不同,這是所謂廣延經驗。空間概念作為是對空間經驗的抽象,在以上三種空間經驗的基礎上,又形成了三種空間觀:“處所經驗反映的是物與物之間的相對關係,是空間關係論的經驗來源;虛空經驗反映使得是某種獨立於物之外的存在,是空間實體論的經驗來源;廣延經驗反映的是物體自身的與物體不可分離的空間特性,是屬性論的經驗來源。"於是,子近代哲學史上,就有了關於空間的“實體論”、“屬性論”和“關係論”。任何一種空間概念都想將這三種空間經驗統一起來,綜合起來,但都遇到了困難,結果就出現了實體論、屬性論與關係論的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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