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罕默德·阿夫扎爾·吉瑪,巴基斯坦伊斯蘭教法學家、政治家,國際伊斯蘭教界知名人士。
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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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經歷
1948年起從事律師業務。
1951年當選為旁遮普省立法議會議員。
1965年任西巴基斯坦高等法院首席法官,1974年任巴基斯坦最高法院法官,1977年退休。
1977~1980年任巴基斯坦伊斯蘭意識形態委員會主席。
自1979年起任伊斯蘭世界聯盟亞洲協調會秘書長。
人物活動
曾在巴基斯坦有關法律、經濟、伊斯蘭教、學術等各種委員會兼職。
多次參加或率領巴基斯坦代表團出席聯大及各種國際會議,代表世界伊斯蘭聯盟出訪各國或出席各種國際伊斯蘭會議及宣教會議,先後訪問過亞洲、非洲、美洲的20多個國家。
曾監督、指導巴基斯坦多種伊斯蘭法規的制定和修改,主持編寫有宗教法規的律例。
主要作品
主要論著有《伊斯蘭教法之套用》、《伊斯蘭教、和平與人類的困難》、《伊斯蘭教中清真寺的作用》、《伊斯蘭法的補充——巴基斯坦的經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