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穆勒公債理論
- 類型:經濟術語
觀點
穆勒認為,在國家資本中有一部分是由機器設備和建築物等構成的,公債借款決不應從這部分資源中取得。但如果從另一部分資本,即用來支付勞動者報酬的部分中取得,則勞動者要受貧困,這對勞動者階級不利,而對資本家階級是有利的。穆勒還認為,當資本能夠在國內作為生產資本使用時,將這種資本吸收為公債,是壞的財政手段。他批判這種公債制度說:由公債這種迂迴的方法從勞動者身上榨下來的價值,將不在國家之手中,而為勞動的僱主所得,國家除負有債務外,還承擔著永久付息的義務,這種狀況下的公債制度可以說是最不好的政府籌款手段。並且為公債支付利息而課徵賦稅,還會在生理上、道德上、政治上引起許多問題,產生著純粹的損失。
但穆勒又指出,如果公債是由外資或國內的過剩遊資應募時,則勞動階級不受損害,也不擾亂本國的產業資本的正常運轉,而會發揮有利的作用。他認為,如果借入的是外資,這是世界資本蓄積的剩餘部分。如果借入的是本國過剩資本,則公債手段使得這些過剩遊資免於在非生產性消費中浪費掉和投資到外國去。在這種情況下,公債制度是可以不受到嚴厲斥責的。當然,如果政府發行公債過度了,吸收了本來將用於民間生產性投資的資本,引起了利息率的上升,則此時的公債制度就應受到斥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