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法立,男,漢族,1979年2月生,棗莊薛城人。200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
現任山東省棗莊市薛城區委教育工委常務副書記,教體局黨組書記、局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種法立
- 性別:男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79年2月
-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種法立,男,漢族,1979年2月生,棗莊薛城人。200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
現任山東省棗莊市薛城區委教育工委常務副書記,教體局黨組書記、局長。
種法立,男,漢族,1979年2月生,棗莊薛城人。200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現任山東省棗莊市薛城區委教育工委常務副書記,教體局黨組書記、局長。人物履歷現任山東省棗莊市薛城區委教育工委常務副書記,教體局黨組書...
謂大方廣是法。佛是人。華嚴是譬也。以三者具足。故云具足立題。史料記載 【七種立題】 [出天台四教儀集注] 隋天台智者大師。謂一大藏經題。不出人法譬三者而已。因以單復具足不同。遂立為七種也。一單一人立題單人者。如佛說阿彌陀等經。是也。謂釋迦佛佛為能說之人。阿彌陀佛為所說之人。此經以兩...
五種法界是佛學術語,名數,又華嚴家就所入之法界立五門。:一有為法界,是前之事法界也。二無為法界,是前之理法界也。三亦有為亦無為法界,是前之事理無礙法界也。四非有為非無為法界,是亦事理無礙法界也。以事即理,則非有為,理即事,則非無為故也。五無障礙法界,是前之事事無礙法界也。已上五...
從特色的角度看,立法機關所立之法在國家法的淵源體系中居於何種地位,其他國家機關對法的淵源的作用程度,是當今民法法系與普通法法系各具特色的一個重要分野。立法制度有成文和不成文兩種形式。成文立法制度是以法的形式確定的立法活動、立法過程所須遵循的各種準則。不成文立法制度是立法活動、立法過程實際上所須...
此說之“行政立法”,從“立法”性質上看,立法是以國家名義制定、發布規範性檔案,並具有與法律相同的效力;所立之法屬於法的範疇,體現法的基本特徵。就“行政”性質而言,立法者為行政機關;法所調整的對象主要是行政管理事務或與行政管理有關的事務;其適用的程式是行政程式;目的是執行權力機關制定的憲法和法律...
第二,根據授權所立之法的效力等級;第三,行使授權立法權的目的、時間範圍、針對事項範圍;第四,授權立法的程式;第五,所立之法應當採取什麼形式;第六,被授予的權力不能轉授其他主體;第七,在行使授權立法權過程中應當如何接受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第八,授權的終止。立法法在這些方面作出了努力,規定了...
立一個法,定一條規矩,都要把著眼點放在是不是有利於改革、發展、穩定,是不是有利於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歸根到底,是不是有利於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一個法立得好不好,標準應該是這個,而不能是有關部門“權力均等,利益均沾”,從現實情況看,在立法活動中尤其需要自覺地防止“政府權力部門化,部門權力...
蓋論能立所立,諸家所說不同,彌勒與無著主‘二所立、八能立’之說,世親唯主張‘三能立’。彌勒於瑜伽師地論卷十五(大三○·三五六下):‘云何論所依?當知有十種,謂所成立義有二種,能成立法有八種。’所成立義有二種:(一)自性,即有立為有,無立為無。(二)差別,即有上立無上、常立無...
比如程頤指出:“宗子之法不立,則朝廷無世臣。宗法須是一二巨公之家立法。宗法立,則人人各知來處。”“宗子者,謂宗主祭祀也。”“收族之義,止為相與為服,祭祀相及。”“今無宗子法,故朝廷無世臣。若立宗子法,則人知尊祖重本。人既重本,則朝廷之勢自尊。”“冠昏喪祭,禮之大者,今人都不以...
後來於1919年更名為中央密蘇里州立師範學院,在1971年改名為中央密蘇里州立大學。1965年,學校成立研究生院。2005年,密蘇里政府官員Matt Blut簽署授權更名為中央密蘇里大學。在美領館商務處的大力支持下,作為ISN(International Student Network)合作院校,2011年3月份校方代表將在上海及南京進行招生面試會。學校設有105...
立法法 2000年通過的《立法法》規定,法律、法規、規章在起草過程中,應當廣泛聽取有關機關、組織和公民的意見。聽取意見可以採取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等多種形式。審核行政法規、規章送審稿時,凡送審稿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切身利益的,審核的法制機構可以舉行聽證會,聽取有關機關、組織和公民的意見。
法稱因論是因明用語。法稱是繼陳那之後印度因明集大成者,其在量論特別是在佛教因明上對陳那的理論有比較大的發展。除對同異品的界說外,對喻支也作了很大改造,對正因的三種差別相也作了界定,他認為具備三相之正因可“概括為二種:一為立物因,一為否定因”(《正理滴論》),在“立物因”中又再分...
獨覺乘種性,佛學術語, 又作獨覺乘定性、辟支佛乘性、緣覺定性,為唯識宗所立眾生的五種種性之一。佛學術語, 又作獨覺乘定性、辟支佛乘性、緣覺定性,為唯識宗所立眾生的五種種性之一。乃具有可證辟支佛果的無漏種子者。此種性法爾唯有生空無漏種子,故深厭生死,專修自利樂寂之法,唯斷煩惱障,證生空...
喻過十種中似異法喻五種之一。因明三支中之喻,在從正反兩面說明能立因法與所立宗法的必然性邏輯關係,正面顯示為合作法,顯示“說因宗所隨”之原則;反面顯示為離作法,顯示“宗無因不有”之原則。由合作法得同喻體、同喻依;由離作法得異喻體、異喻依。所立不遣者,謂異喻依(異法喻)不能完全遮遣或排除...
“立”是漢字部首之一,序號116。以“立”為意符的字大都與站立、直立有關,如並、端、豎。字源演變 甲骨文“立”字作圖1,像一個人(“大”)站在地上,下面一橫是指事符號,意為地面。本義就是人站在地上。從站立者所立的位置來看,立在那裡,就是一種存在。其實,“位置”的“位”,本來就是由這個...
(二)始終俱別三乘,乃隨始教而設。始教立種性各別,三乘之因行(諦、緣、度)各別,於其終極唯獨菩薩成佛,定性二乘則灰身入寂。(三)始終俱同三乘,乃隨終教而設。終教三乘於因時皆具如來藏平等之佛性,同修六度,共學般若,最終皆能成佛。(四)始終俱離三乘,乃隨頓教而設。頓教以絕想為宗意,...
司法解釋不是最佳手段。司法解釋並不是實現正義的最佳手段。法律本身可能有漏洞,通過司法解釋或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立法上的漏洞,但是,司法解釋在本質上是一種“事後法”,是在糾紛發生以後創製出來的新的法律規則。將糾紛發生以後創製的法律規則適用於已經發生的案件,違背了法不溯及既往的現代法治原則。不應該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