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金松,男,漢,出生於1968年9月,現任黃山供電公司開源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黃山電力旅遊有限公司總經理。1990年7月畢業於南京電力專科學校電力系統通信專業。2008年9月畢業於安徽電大黃山分校本科工商管理專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程金松
- 民族:漢
- 出生日期:1968年9月
- 職業:副總經理
主要業績,”醉駕滅門案“司機程金松,事件經過,審判結果,
主要業績
由於工作出色,2006年10月程金松又被黃山供電公司“臨危受命”去接手一個虧損多年的電力旅遊有限公司,任命為總經理,在他擔任總經理的兩年間,使一個多年虧損的企業不但擺脫了困境扭虧為盈,而且生意紅紅火火。在2008年雪災中,程金松同學帶領開源公司同志們一道搶險救災,下屬的汽車運輸公司還被省供電部門評為“搶險救災”先進單位,在突如其來的四川地震中,積極動員單位職工,並帶頭捐款,共向四川災區捐款人民幣10萬元,為災區人民做出了貢獻。
”醉駕滅門案“司機程金松
事件經過
2011年4月15日22時許,因四歲女兒高燒不退,程金松在大量飲酒後駕駛小客車送女兒去醫院,在密雲縣101國道大石嶺村西路口由東向西行駛時,與王海鳳駕駛的夏利車發生碰撞,造成夏利車側翻起火,39歲的王海鳳和其父母以及14歲的女兒當場被燒死。程金松的父親頭部外傷、骨盆骨折,女兒大腿骨折,程金松也被摘除了脾臟。經檢測,程金松系醉駕,案發時車速高於124公里/小時。經交通部門認定,程金松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審判結果
開庭時,死者家屬提出140餘萬元的賠償要求,並指出程金松當時沒有施救,事後也沒出一分喪葬費,且態度惡劣。程金松當庭向死者家屬道歉,但對方大聲斥責“太晚了”,並要求法院對其嚴懲。
法院經審理認為,程金松作為一名擁有多年駕齡的機動車駕駛員,醉酒、超速駕車,在經過案發地路口時沒有減速、觀察,且在看到對方車輛時沒有採取剎車等措施,最終造成4人死亡、2人輕傷等嚴重後果,主觀上間接故意,客觀上危害了公共安全並造成了嚴重後果。
法院最終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程金松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時判令賠償死者家屬喪葬費等總計100萬餘元。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提起抗訴,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原判量刑畸輕,遂該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