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式性辯護,“實體性辯護”的對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辯護人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有利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程式性請求,以及以程式違法為由要求審判機關宣告相關的訴訟行為無效,從而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權益的一種辯護。是一種通過指控程式違法,以攻為守的訴訟活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程式性辯護
- 定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辯護人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有利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程式性請求,以及以程式違法為由要求審判機關宣告相關的訴訟行為無效,從而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權益的一種辯護
- 類型:法學術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