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資金平衡表指全面地、總括地反映一個單位一定時期 (月度、年度) 稅收資金狀況的一種稅收會計報表。由國家稅務局統一制訂。根據總帳帳戶的期末餘額編制。該表資金收入類包括工商稅收收入、國營企業所得稅收入、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收入、國家預算調節基金收入、其他收入、保管款和待整理款項。資金付出類包括工商稅收入庫、國營企業所得稅入庫、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入庫、國家預算調節基金入庫、其他收入入庫、各項提退和損失款項核銷。資金結存類反映待處理款項損失、現金和在途款項。
稅收資金平衡表編報要求,各明細帳項目數額與表列有關項目數額必須一致; 資金收入類科目餘額合計數減去資金付出類科目餘額合計數等於資金結存類科目餘額合計數。通過稅收資金平衡表可以了解按國家規定向納稅單位 (人) 徵集稅收、基金和通過國庫辦理的各項提退數額,反映稅收資金入庫情況,分析未入庫款項是否合理,考核稅收計畫執行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