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痛苦指數

稅收痛苦指數

稅收痛苦指數,福布斯公布的這個指數全稱為“福布斯全球稅收痛苦和改革指數”,簡稱“全球稅收痛苦指數”,是公司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僱主和雇員的社會保險稅(費)、商品稅以及財產稅等六大稅種的最高一檔名義稅率加總得出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稅收痛苦指數
  • 外文名:Tax misery index
定義,計算方法,各國情況,中國現狀,

定義

痛苦指數是由不同稅種的最高邊際稅率加總得到的,在圖中用不同顏色的方塊表示。痛苦指數的變化可以衡量一個國家對資本和人才吸引能力的變化。處於表格頂端的國家和地區稅負最重,處於最低端的則是稅負最輕的國家。“改革”一欄反映了過去一年中該國家或地區的痛苦指數下降(用紅色標出的負數)或者增加量。許多地方政府徵收的財產稅(不動產稅),不計入痛苦指數的測算範圍。

計算方法

《福布斯》的稅收痛苦指數是根據各地的公司稅率、個人所得稅率、富人稅率、銷售稅率/增值稅率,以及僱主和雇員的社會保障貢獻等計算而得,指數越高意味痛苦程度越高。

各國情況

《福布斯》發表的2009年最新數據顯示,新加坡的稅收痛苦指數是七十九點五,是全球稅負最低地區的第五位。全球指數最低的阿拉伯聯合酋長國的指數是十八、亞洲指數最低的香港是四十三點五。
紐西蘭正在做最大努力減輕賦稅,比如通過降低個人所得稅和社會保障稅來刺激個人消費。雖然相對他國,韓國仍然賦稅沉重,但也在研究等領域努力提供稅收優惠
各國稅收痛苦指數圖各國稅收痛苦指數圖
卡達、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和中國香港地區則分列全球稅負最輕地區的一、二、三位。其中卡達只徵收公司所得稅,而阿聯沒有公司稅但徵收社會保障稅。這三個地區有一個共同點即都不徵收增值稅。
雖然新加坡的稅負痛苦指數保持在低水平,但是新加坡將從今年七月起,把消費稅率從百分之五調高到百分之七,並把僱主的公積金繳交率從百分之十三調高到百分之十四點五,因此今年的稅收痛苦指數增加了三點五。除了新加坡之外,菲律賓是稅負痛苦指數增加的唯一亞洲國家,指數增加兩點。

中國現狀

福布斯公布的2009年稅負痛苦指數排名中,中國得分159。其中企業所得稅25%,個人所得稅收45%,同時個人收入中的23%作為社保基金上繳,而企業則配套上繳員工個人收入的49%作為社保基金,增值稅率為17%。與2008年相比,由於社保基金方面稅負的增加,中國的稅收痛苦指數上升了7點,排名從去年的第五名上升至第二名,僅次於法國。
2009年,相比其他地區來說,多數亞洲地區正在努力使稅負環境變得具有吸引力。福布斯顯示,除去中國和日本,其他亞洲地區都正在充分利用穩定和低稅收的優勢。面對金融危機引起的經濟衰退,中國政府大力發展基礎建設,並且加大了僱主和受僱者的社會保障稅負,希望以此保護最受經濟不景氣影響的工人利益,而這些措施無疑加重了稅負。
稅收痛苦指數中國高的原因
作為納稅人的企業或居民為什麼咬定中國的稅負重呢?支撐這種說法的論據是,現行稅制的規定如何如何。比如,個人所得稅的最高邊際稅率45%,企業所得稅的稅率33%,增值稅的稅率17%等等。以這些稅種稅負水平同其他國家的相關稅制規定比起來,中國的稅負確實不能說是輕的,甚至有些偏重了。福布斯雜誌的“全球稅收痛苦指數排行榜”,也正是基於同樣的思維而把中國排在第二的。
作為徵稅人和用稅人的政府部門為什麼認定中國的稅負輕呢?支撐這種說法的論據是,實際稅收收入額占GDP的多少多少。比如,在2005年,將全國稅收收入加總求和並同當年的GDP求比,只不過為15.8%。以這樣的巨觀稅負水平同其他國家的情形比起來,中國的稅負絕對不能說是重的,甚至有些偏輕了。
稅負水平問題上的認識矛盾之所以會產生並長期存在,其根本的原因在於,現實中國的名義和實際稅負水平之間的距離甚遠。
名義稅負,就是現行稅制所規定的、理論上應當達到的稅負水平實際稅負,則是稅務部門的征管能力能夠實現的、實際達到的稅負水平。名義和實際稅負之間存有距離,並非中國獨有。在當今的世界上,還找不到能夠把兩者拉在一起、不存在任何距離的國度。納稅人拿名義稅負作為判定稅負水平的參照系,並非不正常。政府部門以實際稅負作為論證稅負水平的參照系,也並非新鮮事。但是,像中國這樣的兩者距離甚遠、以至於在稅負水平問題的判斷呈現如此之大反差的情形,可能是一個罕見的特例。
中國稅務機關曾經發布過這樣一個報告,1994年,中國稅收的實際徵收率只有50%多一點。到2003年,實際徵收率已提升至70%以上。也就是講,在10年間,中國稅收的實際徵收率提升了20個百分點。問題是,中國稅收何以有如此之大的拓展空間?
追溯一下現行稅制的出生背景,便可發現,在1993年後期,中國政府亟待解決的矛盾主要有二。一是嚴峻的通貨膨脹。為應對當時高達20%以上的通脹率,要調動包括稅制設計在內的幾乎所有可能的手段。“抑熱”便成了現行稅制設計的一個重要著眼點。另一是嚴峻的財政拮据。為扭轉當時財政收入占GDP比重的持續下滑勢頭,要在稅制設計中滲入增收的因子。“增收”也就成了現行稅制設計的一個重要著眼點。這兩個重要著眼點,同當時只有50%上下的稅收實際徵收率相遇,“寬打窄用”的理念也就作為一種自然選擇,進入稅制設計過程。中國的現行稅制在其出生之時,預留了很大的拓展空間,從而也就為名義稅負和實際稅負水平之間的巨大反差埋下了伏筆。
進一步的問題在於,隨著稅務部門加強征管和稅收實際徵收率的穩步提升,不僅稅收收入呈現了持續高速增長的勢頭,而且,名義稅負和實際稅負之間的差距已經在一步步拉近。由此,企業和居民實際感受到的稅負水平也在一步步加重中。如果說,現行稅制誕生之時“寬打”的名義稅負雖然偏高,但“窄用”的實際稅負是一種比較適當的稅負水平,那么,在13年後的今天,企業和居民所承受的實際稅負還仍是一種比較適當的稅負水平嗎?
說到這裡,我們得到的一個重要啟示是:在經濟社會環境已經發生翻天覆地變化、稅收實際徵收水平已經獲得極大提升的今天,全面啟動新一輪稅制改革已經變得極其緊迫。
降低稅收痛苦指數
其實,稅收痛苦指數高,反映的關鍵問題不是納稅主體(包括個人和法人單位)對名義稅負過高的抱怨,更主要的是在消極攀比心態下對稅收征管的不滿,是對公平稅負的一種強烈期盼。內資企業會和外資企業比,中低收入階層會和高收入階層尤其是明星富商比,依法納稅者會和合理避稅、享受稅收優惠甚至偷稅漏稅者作比,依此類推,大家都會產生一種同等情況下比別人納稅多的印象,由此產生對稅收的負面判斷,稅收痛苦指數自然居高不下。
納稅主體之間對比的參照肯定是同等條件下比自己稅負輕的一方,這種消極攀比從社會心理學來說是無可厚非的。
這就要求政府要按照公平稅負的原則進一步修訂完善稅制,稅務機關則需進一步提高依法徵稅水平,在稅收征管中進一步落實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切實消除各種失職瀆職和貪賄等違法犯罪行為,制定並落實更嚴密科學的反避稅措施,有效打擊偷稅漏稅等涉稅違法行為,為公平稅負提供良好的管理保障。這才是降低納稅主體消極攀比後果,從而降低稅收痛苦指數的關鍵所在,僅僅開展“納稅光榮”等宣傳是遠遠不夠的。
稅收痛苦指數高,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在於:納稅主體在心理上覺得自己的稅負與獲得的相應公共服務不對等。
無論是公民個人還是各類單位,在依法納稅之後,對於政府公共服務的心理預期都會提高。對個人或個體工商戶來說,繳納個稅、營業稅後,在教育、公共醫療、社會保障以及公共基礎設施等方面,得不到相應的服務,自然會產生不滿情緒。
對於企業和其他單位來說,繳納了各種稅收後,如果不能在發展軟環境的多方面得到應有的公共服務,當然也會造成高稅收痛苦指數。
要降低我國的稅收痛苦指數,還需要所有政府部門齊心協力,在打擊防控腐敗的同時,還要切實降低行政成本,努力為納稅主體提供更加廉價、高效、及時的公共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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