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民主

稅收民主是指政府一切徵稅活動,需要最嚴格的民主控制和暢通的利益表達機制,以使民眾的意願能夠真正地約束徵稅權,使稅收不至於違背民眾的意願,而變成政府追求自身利益的工具。稅收民主是人民在稅收的立法、執法、司法以及在稅收的使用過程中享有各項民主權利,是人民主權、人民作主和人民參與原則在稅收活動中的體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稅收民主
  • 類型:稅收術語
內容,現狀,

內容

稅收及公共產品的定價均由納稅人的代表機構代議機關決定,納稅人有民主參與定稅、徵稅與用稅等稅收活動的權利,國家稅權的授予、稅種開徵、停徵以及稅率的選擇等,均是民主的結果,是公意的表現。
稅收民主內容上包括稅收立法民主、稅收執法民主、稅法司法民主和稅收使用民主等四個方面的民主。稅收立法民主是指納稅人在立法機關稅收立法過程中所享有的各項民主權利,稅收立法民主要求立法機關稅收立法時必須符合民主的程式,有納稅人參與,公開透明,體現民意。稅收執法民主是指納稅人在徵稅機關稅收執法過程中所享有的各項民主權利,稅收執法民主要求徵稅機關稅收執法時必須辦稅公開,提供納稅服務,尊重納稅人的知情權、陳述權、申辯權、行政複議權等各項民主權利。稅收司法民主是指納稅人在司法機關稅收司法過程中所享有的各項民主權利,稅收司法民主要求司法機關稅收司法時必須做到公正、公平、公開,尊重納稅人的行政訴訟權、請求國家賠償權等各項民主權利,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稅收使用民主是指納稅人在政府稅收使用過程中所享有的各項民主權利,稅收使用民主要求政府在稅收使用過程中必須做到民主理財,公開透明,充分保障納稅人的預算監督權,接受社會的監督。由此可見,稅收民主是一個多階段的過程,是多主體共同參與的活動

現狀

在西方國家,稅收民主已成為政府的自覺行動。人民代表或議員可以代表人民與政府協商,對每一項稅收,包括涉及稅額和稅率等問題,甚至於徵收或廢止某一稅種,都要進行充分博弈,各利益主體進行充分的討論和議價,任何一方都沒有單方面定價的特權。而且,納稅人和人民代表還可以根據政府服務質量的好壞,來議定具體的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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