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協定亦稱“稅收條約”。主權國家簽訂的處理相互間稅收分配關係的書面協定。可分為特定稅收協定和一般稅收協定兩種。前者指國家間對某一單項稅收問題達成的協定,如關於增值稅的稅收協定、對航運收入互免稅收的協定等。後者即國際稅收領域關於國家間避免雙重徵稅的稅收協定。避免雙重徵稅協定是指有關國家為避免對納稅人的重複徵稅,防止納稅人逃避繳納稅收、以及協調相互間稅收權益而簽署的政府間或國家間雙邊稅收書面協定。
2018年10月底,我國已對外正式簽署109個稅收協定(含內地與香港、澳門簽署的稅收安排,大陸與台灣簽署的稅收協定,統稱“稅收協定”),其中102個稅收協定已生效執行,有效降低了“走出去”和“引進來”企業稅收負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稅收協定
- 外文名:Tax Treaty or Convention)
- 對象:兩個或兩個以上主權國家
- 別稱:國際稅收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