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主權原則是以維護和保障本國徵稅自主權為宗旨的稅收制度準則,是稅收的重要原則之一·。徵稅自主權是國家權益內容的一個主權方面。
主要內容
稅收主權原則的主要內容是:①獨立自主的徵稅權。國際法的基本原則之一,就是互相尊重國家主權,包括自主決定國家的內政、外交以及徵稅權力。這種自主徵稅權由一國的憲法規定,不受他國控制。②自主協定稅收權。為了在平等互利基礎上促進對外經濟的發展,保護本國民族經濟,主權國家有權按照對等原則,通過談判,簽訂國與國之間的各項稅收協定,決定是否給予對方稅收優惠。③自主選擇稅收管轄權。按照國際通行的屬地主義原則和屬人主義原則,稅收管轄權可分為地域管轄權(“收入來源管轄權”)和居民(公民)管轄權,各國政府可自由選擇和行使上述某一種或兩種稅收管轄權。確定本國政府的徵稅權力範圍,並通過單邊或雙邊措施解決國際雙重徵稅問題(見避免國際雙重課稅)。
中國現狀
中華人民共和國一貫堅持稅收主權原則。截至1991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已經公布實施了《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等涉外稅收法律;中國同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簽訂有關稅及貿易互惠協定;先後同29個國家簽訂了避免雙重徵稅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