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起訴犯罪嫌疑人意見書】人民檢察院在審查起訴過程中,發現了有遺漏的犯罪分子,並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時,向公安機關建議補充移送犯罪嫌疑人人所使用的文書。由五部分組成:一、首部。寫明標題、案號和主送單位;二、案件來源和案由。依次填寫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時間、文號、涉嫌罪名、犯罪嫌疑人姓名。三、審查意見。將移送起訴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和證據寫具體,依法闡明理由和根據,用語要精煉。四、決定結果。五、尾部。註明年月日,加蓋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