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木建信是戰國時期秦國商鞅變法時的一項措施。令(指商鞅變法的條令)既具(已經準備就緒),未布(公布),恐民之不信己,乃(於是)立(豎起)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市場)南門,募(招募)民有能徙(移)置(放)北門者予(給)十金(古代計算貸幣的單位)。民怪(對……感到奇怪)之(指代這件事),莫敢徙。復(又)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轍(就)予五十金,以明(表明)不欺。卒(終於)下令。 (選自《史記》)
法令已經完備,還沒有公布,商鞅擔心百姓不相信自己,就在國都集市南門立了一根三丈高的木頭,招募能把它遷移到北門的人給他十金。百姓認為奇怪,沒有一個敢去搬的,商鞅又說:“能搬的人給他五十金。”。有一個人搬遷了那根木頭,商鞅就給了他五十金。商鞅用這個來表明自己不欺騙百姓,最終公布了法令。
公元前361年,秦國的新君秦孝公即位。他下決心發憤圖強,首先搜羅人才。他下了一道命令,說:“不論是秦國人或者外來的客人,誰要是能想辦法使秦國富強起來的,就封他做官。”
商鞅對秦孝公說:“一個國家要富強,必須注意農業,獎勵將士;要打算把國家治好,必須有賞有罰。有賞有罰,朝廷有了威信,一切改革也就容易進行了。”
秦孝公完全同意商鞅的主張。可是秦國的一些貴族和大臣卻竭力反對。秦孝公一看反對的人這么多,自己剛剛即位,怕鬧出亂子來,就把改革的事暫時擱了下來。
過了兩年,秦孝公的君位坐穩了想起了改革,改革制度的事全由左庶長拿主意。”
商鞅起草了一個改革的法令,但是怕老百姓不信任他,不按照新法令去做。就先叫人在都城的南門豎了一根三丈高的木頭,下命令說:“誰能把這根木頭扛到北門去的,就賞十金。”
不一會,南門口圍了一大堆人,大家議論紛紛。有的說:“這根木頭誰都拿得動,哪兒用得著十金?”有的說:“這大概是左庶長成心開玩笑吧。”
大伙兒你瞧我,我瞧你,就是沒有一個敢上去扛木頭的。
商鞅知道老百姓還不相信他下的命令,就把賞五十金。沒有想到賞金越高,看熱鬧的人越覺得不近情理,仍舊沒人敢去扛。
正在大伙兒議論紛紛的時候,人群中有一個人跑出來,說:“我來試試。”他說著,真的把木頭扛起來就走,一直搬到北門。
商鞅立刻派人傳出話來,賞給扛木頭的人五十金,一分也沒少。
這件事立即傳了開去,一下子轟動了秦國。老百姓說:“左庶長的命令不含糊。”
商鞅知道,他的命令已經起了作用,就把他起草的新法令公布了出去。新法令賞罰分明,規定官職的大小和爵位的高低以打仗立功為標準。貴族沒有軍功的就沒有爵位;多生產糧食和布帛的,免除官差;凡是為了做買賣和因為懶惰而貧窮的,連同妻子兒女都罰做官府的奴婢。
(5)推行縣制,由國君直接派官吏治理。
(6) 整頓秦國社會風俗,強制推行一夫一妻的小家庭制度,並規定父子及成年兄弟不得同居一室,到成年還不分家的,加倍徵收戶口稅
(7)實行二十等爵制度
(8)編訂戶口,五家為伍,十家為什,相互監督,一家犯法,鄰里如不告發,則十家連坐。
這樣大規模的改革,當然要引起激烈的鬥爭。許多貴族、大臣都反對新法。有一次,秦國的太子犯了法。商鞅對秦孝公說:“國家的法令必須上下一律遵守。要是上頭的人不能遵守,下面的人就不信任朝廷了。太子犯法,他的師傅應當受罰。”
結果,商鞅把太子的兩個師傅公子虛和公孫賈都辦了罪,一個割掉了鼻子,一個在臉上刺上字。這一來,一些貴族和大臣都不敢觸犯新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