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郡

秦郡

秦朝的行政規劃體制,其全國共分為三十六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秦郡
  • 外文名稱:qinjun
  • 行政區類別:古代中國行政區
  • 所屬地區:中國
  • 下轄地區三十六郡
  • 政府駐地鹹陽
秦代郡縣,簡介,史書上的記載,①《漢書·地理志》,②《續漢書·郡國志》,③清代考據,眾人觀點,秦郡,

秦代郡縣

簡介

又稱“秦郡縣”。秦朝時期對地方行政區的劃分,統治縣級地區,直屬於國君,相當於現在的省級管轄職能。
秦郡,形成於秦朝建立初期。據史料記載,秦始皇帝翦平六國,一有天下。以昔者王侯相爭,中國不寧,遂除封建,行郡縣。廿六年初為之,合郡三十有六。後歷戰事,拓土為郡,至秦亡有四十一郡,縣千有餘。

史書上的記載

《史記·秦本紀》和《秦始皇本紀》都提到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初並天下為三十六郡,但沒有列舉三十六郡的名目。《秦始皇本紀》又提到三十三年“略取陸梁地(指五嶺以南地),為桂林、象郡、南海”。但《史記》沒有一處講到秦末共有多少郡。因此,關於秦郡的設定經過和郡的名目,長期以來史學界存在著多種不同的說法。

①《漢書·地理志》

在京兆尹下注曰“故秦內史”,在各郡國下注稱“秦置”、“秦郡”或“故秦某郡”的,有如下三十六郡:
河東 太原 上黨 三川 東郡 潁川
南陽 南郡 九江 泗水 巨鹿 齊郡
北地 上郡 九原 雲中 雁門 代郡
上谷 漁陽 右北平 遼西 遼東 南海
桂林 象郡 邯鄲 碭郡 薛郡 長沙
在後序里又說:“本秦京師為內史,分天下作三十六郡,漢興,以其郡[太]大,稍復開置。”可見班固認為管轄京師及其附近地區的內史是不在三十六郡之內的;三十六郡是秦一代的郡數,包括始皇三十三年所置南海、桂林、象三郡在內,到漢興以後才有所增置。
漢晉時《說文》、《風俗通》、《呂氏春秋》、《淮南子》的高誘注和《帝王世紀》等書,都說秦分三十六郡,不提另有他郡,與《漢志》同;但他們都沒有列出三十六郡的名目。

②《續漢書·郡國志》

後序也說漢“承秦三十六郡”,與《漢志》同;但它在各郡國下的注文里卻比《漢志》多出現了黔中、鄣兩個秦郡,開始突破了《漢志》的說法。繼而《史記·秦始皇本紀》裴駰《集解》列舉三十六郡名目,其中三十三郡與《漢志》相同,此外即採用了《續志》的黔中、鄣二郡,又把內史也算一郡,湊足三十六郡,而不列見於《漢志》的南海、桂林、象三郡。這就明確否定了《漢志》的說法,認為三十六是始皇二十六年的郡數,南海等三郡後置,應排除在外,秦一代的郡數不止三十六。
《晉書·地理志》在序文里繼承《史記集解》之說而又加以發展,其所舉秦初並天下三十六郡的名目與《集解》同,又說在此後南平南越,增置了閩中、南海、桂林、象四郡,合計秦凡四十郡
自此以後直到清初,杜佑《通典》、王應麟《通鑑地理通釋》、胡三省《通鑑注》、顧祖禹《讀史方輿紀要》等書都採用了《晉志》的說法,無異說。

③清代考據

清代考據學興起後直到近現代,對秦郡問題作過考證的學者不下數十家,大致可分三家之說:
一些人認為秦一代只有《漢志》所列舉三十六郡,《史記》之所以系三十六郡於始皇二十六年下,是由於“史公紀事,言其大者”。這一年罷“封建”,天下悉為郡縣,“此秦變古之一大端”,所以把秦一代所置郡包括此前所置二十餘郡,此後所置三郡,都記在這一年下。這也是一句總攝之言,“非謂三十六郡盡置於是年”。此說創自錢大昕《潛研堂文集》、《廿二史考異》,錢坫《新斠注地理志集釋》、段玉裁《說文解字注》等從之。
另一些人仍信從《晉志》的說法,可以楊守敬《嬴秦郡縣圖》為代表。
以上兩家都是少數。

眾人觀點

多數人則認為《漢志》、《晉志》都有脫漏;三十六是秦初並天下時的郡數,其後續有增置。但初並天下時是哪三十六郡?後來又增加了哪些郡?秦末共有哪些郡?則諸家之說又各不相同,在此不遑備舉。諸說中以清全祖望《漢書地理志稽疑》、近人王國維《觀堂集林·秦郡考》兩家影響較大,他們都認為南海、桂林、象、九原四郡不應在初並天下時三十六郡之內。全祖望以黔中、廣陽、東海、楚郡補足三十六郡,合後置的南海、桂林、象、閩中、九原共得四十一郡,而內史不在內。王國維以黔中、閩中、陶、河間補足三十六郡,以廣陽膠東膠西濟北博陽、城陽、南海、桂林、象郡九原陳郡、東海十二郡為後置郡,共得四十八郡,內史亦不在內。
秦郡新考》
1948年譚其驤發表《秦郡新考》,核實內史以外秦郡凡得四十六。其中三十二郡名見《漢志》,為秦初並天下時所有,它們是:
上郡 巴郡 漢中 蜀郡 河東 隴西
北地 南郡 南陽 上黨 三川 太原
上谷 漁陽 右北平 遼西 碭郡 泗水
薛郡 九江 遼東 代郡 會稽 長沙
齊郡 琅邪
黔中、廣陽陳郡、閩中四郡補《漢志》之缺,連上合得三十六郡,《史記》謂始皇二十年分天下為三十六郡即此。南海、桂林、象郡九原四郡名見《漢志》,始皇三十三年開胡、越所置。東海、常山濟北膠東河內、衡山六郡,《漢志》缺,始皇二十六年後析內郡所置。作者系根據《史》、《漢》紀傳將上述四十六郡斷為秦郡,但又說:這不等於說秦郡一定就限於這四十六個,因為《史記》既沒有為秦郡縣作志,秦一代的郡不見得能全部見於紀傳。鄣郡見於《漢書·高帝紀》六年而《續漢志》以為秦郡,《水經贛水注》以南昌為秦廬江南部,故鄣與廬江都有可能也是秦郡。據此,可見譚說也承認秦末可能有四十八郡,與王國維的推論符合;唯兩家的四十八郡郡目則有所不同,王說有陶、河間、膠西博陽、城陽,為譚說所無,譚說有常山、河內衡山、鄣、廬江,為王說所無。近年來,史學界講到秦郡時有的採用譚其驤說,有的仍用《晉志》或王國維說。至於譚說四十六郡的轄境:見其《秦郡界地考》一文。

秦郡

秦郡,南北朝時期的郡名。
(1)晉安帝時改堂邑郡僑置,治尉氏縣(今江蘇南京市六合區)。屬豫州。南朝宋元嘉八年(431年)改屬南兗州。轄境約當今江蘇省南京市六合區和安徽省天長市西部地。齊永明初廢。
(2)西魏末改寧夷郡置,治寧夷縣(今陝西禮泉縣東北)。屬雍州。轄境約當今陝西省禮泉縣地。北周建德二年(573年)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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