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笈錄存》是2013年1月1日智慧財產權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天津市歷史博物館。
基本介紹
- 書名:秘笈錄存
- 出版社:智慧財產權出版社
- 頁數:463頁
- 開本:16
- 作者:天津市歷史博物館
- 出版日期:2013年1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513015943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天津市歷史博物館編寫的《秘笈錄存(近代史資料專刊)》由徐世昌任北京政府大總統時期秘書廳歸檔後的電報編纂而成,輯錄了有關巴黎和會和華盛頓會議的大部分重要檔案。《秘笈錄存(近代史資料專刊)》本次再版重印之時,《近代史資料》編譯室又對該史料集重新進行了加工整理,儘可能地訂正了1984年初版時遺留的部分訛誤。
圖書目錄
巴黎會議
第一章 和議之動機
第一節 德軍敗退及奧匈求和
第二節 各國對德奧議和論調及德擬與比單獨媾和
第三節 德國媾和意見暨美總統之主張
第二章 停戰之經過
第四節 布加利【亞】求和及籤押停戰
第五節 德內閣之變更及和議
第六節 德奧請和之正式通牒及協約國之輿論
第七節 美總統復德求和之提議暨德奧政府之承認
第八節 美總統再復德奧之聲明及德奧內部之不寧
第九節 法比恢復侵地暨德國承認美總統二次復文
第十節 美總統對德復文之慎重及德奧皇室引退
第十一節 德奧對美復文之屈服及和議之接洽進行
第十二節 奧匈革命及奧土簽字停戰條件
第十三節 聯軍國公派法統帥接見德代表,限期答覆停戰條件
第十四節 德皇退位改建國體
第十五節 德國簽字停戰及條件
第三章 和會開始
第十六節 和會決定在法開議,中國加人之經過暨山東問題未來之困難
第十七節 陸專使過日患病暨施顧兩使赴巴黎
第十八節 會議前之全權人數,國際聯合會暨日本加入四國會議
第十九節 陸專使抵巴黎及中國全權人數之限制
第四章 正式開會後之趨勢
第二十節 正式開會分股人數之限制及中國當選股員
第二十一節 續加全權人數之不平
第二十二節 會議青島問題顧全權之宣言
第二十三節 中日發表條約檔案之交涉
第二十四節 陸專使辭職及全權次序問題
第二十五節 國際聯合會憲法通過二讀及日本提出種族平等問題
第二十六節 中國關於山東問題提出大會之檔案
第二十七節 交通股分股研究及另組財政經濟兩股股員之限定
第二十八節 中國向德奧提出損失賠償及和約應列條件
第二十九節 派陸專使為全權委員長並派胡汪顏王各使及伍朝樞參預和會事宜
第三十節 國際聯合會憲法草案之議竣
第三十一節 五國會議之改組及另組外交總長會議
第三十二節 放棄要求賠償軍事費用暨經濟交通勞動等股議決各項
第三十三節 國際聯盟憲法案修正議決及孟羅主義種族平等問題
第三十四節 和約草案未發表前山東問題交涉之經過
第三十五節 義代表為飛烏滿問題離會及返會
第三十六節 定期宣布德約大綱暨中國對德和約條文之修正
第三十七節 經濟股議決敵國債務付款、銷賬局、處置敵產、戰前契約、混合裁判所各案
第三十八節 陸專使等引咎辭職
第三十九節 交德和約內膠州問題完全由德讓與日本,中國代表之抗議及宣言
第四十節 希望條件及中日二十一條修正案
第五章 德約簽字前之經過
第四十一節 交德和約草案及籌商德約保留與應否簽字
第四十二節 三國會議錄底稿之交涉及某員談話
第四十三節 日本內田外部關於還附山東問題半公式之聲明
第四十四節 德約簽字保留之研究及接洽
第四十五節 德國對於和約之駁辯及承認簽字
第六章 中國拒簽德約及簽定奧約
第四十六節 中國代表交涉保留之無效及拒簽德約
第四十七節 宣告對德戰事終了
第四十八節 不簽約後之輿論及美上議院對於山東案之抨擊
第四十九節 議簽奧土各約及陸專使定期回國
第五十節 義全權要求接租天津奧租界案
第五十一節 交奧和約條款限期答覆
第五十二節 美外部提出調停山東問題辦法
第五十三節 日本內田外部還附山東之公式聲明與美總統之答覆及決定仍不補簽德約
第五十四節 奧國和約答辯書關係中國五條決定維持原案
第五十五節 奧約簽字暨列強附簽各約
第七章 各國續行訂定各項暨批准德奧約
第五十六節 赤哈接洽通好條款及停議
第五十七節 解散委員團派施、顧專使簽定土、布、匈各約並王專使留歐
第五十八節 德義英法各國批准和約
第五十九節 和會通知中立國對俄政策,又各國簽定國際航空專約
第六十節 國際聯合會之保工公會
第六十一節 布約簽字又補簽奧約修正附屬檔案及塞而維亞補簽奧約
第六十二節 協約十四國與德代表行和約批准書交換禮
第六十三節 高等會議提交對匈條約
第八章 會議後之山東問題與聯合會
第六十四節 法議院論山東問題暨天津英商會之建議
第六十五節 美上議院外交股對於德約及山東問題之修正
第六十六節 美總統威爾遜患病及美上議院否決德約修正保留批准各案
第六十七節 美總統對於德約之態度及美上議院重行通過保留案
第六十八節 日本請求直接交涉山東問題及答覆
第六十九節 英議院注意山東問題提出聯合會
第七十節 山東問題提出聯合會之考慮
第九章 各項條約
華盛頓會議
第一章 會議之前因及提議
第一節 美國組織國際新會之預擬
第二節 英日續盟問題與太平洋會議之提議
第三節 英人對於續盟改訂之意見
第四節 英政府關於太平洋會議與中日美之接洽及對議院宣言
第二章 美國召集會議
第五節 美國決在華盛頓召集會議及中國不列入限制軍備會議
第六節 日本贊成會議之周折
第七節 倫敦預備會議之作罷
第八節 美國正式召集會議及加入各國
第三章 會議前之討論
第九節 駐外各使對會之意見及建議
第十節 各國報紙論調之一般
第四章 開會前之山東問題
第十一節 日本願會前解決魯案
第十二節 日美於會前開議雅普島問題
第十三節 日使向外交部提出山東善後處置案
第十四節 英美日各報對於日提魯案及中國之論調
第十五節 英美對於日提魯案之看法及日本方針
第五章 議題與代表
第十六節 美提會議事程o
第十七節 修正議題之研究
第十八節 各國遣派代表之報告
第十九節 中國代表團統一問題
第六章 會議前各國之論調及主張
第二十節 日本對會之主張
第二十一節 顧使與各方關於會議之重要談話
第二十二節 歐美各國對於【中】日美之論調
第二十三節 芝加哥借款爽約之影響及訛傳
第七章 魯案拒絕直接交涉之往復通牒
第二十四節 許斯對於答覆日本魯案之意見
第二十五節 歐美對於魯案答覆之輿論
第二十六節 日本對於魯案答覆之失望及二次通牒
第二十七節 會外調停魯案之趨勢
第二十八節 魯案二次復日節 略
第八章 中國代表團抵美及應付方針
第二十九節 中國代表團抵美視事
第三十節 頒給訓條並公報股聲明遵守宗旨與政策
第三十一節 籌備應付各重要風說
第三十二節 許斯不贊成修改日程及其談話
第九章 會議開幕及通過各原則
第三十三節 大會宣布開會宗旨,提議裁減軍備辦法暨第二三次大會
第三十四節 遠東太平洋股經常委員會開會暨中國提出原則十條
第三十五節 提出原則十條後各方之反響
第三十六節 通過羅脫起草案暨日本宣言
第十章 會外交涉魯案之決定
第三十七節 英美介紹在會外交涉魯案
第三十八節 議長在大會宣布魯案開始交涉
第三十九節 魯案交涉各要點
第十一章 會議中決定各案
第四十節 討論中國所提【第五項】之具體案件及關稅之大體討論
第四十一節 分會討論稅則案及暫行寢議
第四十二節 治外法權、取銷客郵議決案,並擬撤退外國軍警及電氣交通各案
第四十三節 無線電台、撤退外兵議決案,又租借地案未決議及中立權原則上之承認
第四十四節 議決不私訂妨害中國主權條約
第四十五節 大會通過各議案暨議長表示可望導成與會各國一相當協約,並宣布四國協約
第四十六節 日本允認定期撤郵,法國提議無線電委員會,又中國提議利益範圍案
第四十七節 撤退外兵議決案改為提議案
第四十八節 議決關稅問題各案
第四十九節 通過關稅協定並聲明保留關稅自主問題,又通過勸告中國裁兵節 用案
第五十節 鐵路問題、成約問題及勢力範圍各議決案
第五十一節 日美西伯利亞委任統治各島兩問題之解決,又英代表撤回禁運軍火案及通過銀行存款問題
第五十二節 開放門戶議決案
第五十三節 議結無線電台案之兩聲明書
第五十四節 中東鐵路問題議決案
第十二章 會外交涉魯案及提出二十一條
第五十五節 會議開始及先議膠關官產、公產、開埠各事
第五十六節 二十一條之提出
第五十七節 會議魯路之爭執
第五十八節 日本堅持魯路借款之波折
第五十九節 英美提出調停魯路辦法
第六十節 證明北京談判魯路之不確
第六十一節 續議決定魯案各問題
第六十二節 魯路最後之議決
第十三章 會議之成功
第六十三節 魯案簽字並報告大會
第六十四節 中日美關於二十一條及開發富源、膠路、開埠各宣言
第六十五節 大會通過各案及閉會
第六十六節 英日等國對會之感想及美議院通過各條約
第六十七節 閉會後之尾聲
附錄
第一章 和議之動機
第一節 德軍敗退及奧匈求和
第二節 各國對德奧議和論調及德擬與比單獨媾和
第三節 德國媾和意見暨美總統之主張
第二章 停戰之經過
第四節 布加利【亞】求和及籤押停戰
第五節 德內閣之變更及和議
第六節 德奧請和之正式通牒及協約國之輿論
第七節 美總統復德求和之提議暨德奧政府之承認
第八節 美總統再復德奧之聲明及德奧內部之不寧
第九節 法比恢復侵地暨德國承認美總統二次復文
第十節 美總統對德復文之慎重及德奧皇室引退
第十一節 德奧對美復文之屈服及和議之接洽進行
第十二節 奧匈革命及奧土簽字停戰條件
第十三節 聯軍國公派法統帥接見德代表,限期答覆停戰條件
第十四節 德皇退位改建國體
第十五節 德國簽字停戰及條件
第三章 和會開始
第十六節 和會決定在法開議,中國加人之經過暨山東問題未來之困難
第十七節 陸專使過日患病暨施顧兩使赴巴黎
第十八節 會議前之全權人數,國際聯合會暨日本加入四國會議
第十九節 陸專使抵巴黎及中國全權人數之限制
第四章 正式開會後之趨勢
第二十節 正式開會分股人數之限制及中國當選股員
第二十一節 續加全權人數之不平
第二十二節 會議青島問題顧全權之宣言
第二十三節 中日發表條約檔案之交涉
第二十四節 陸專使辭職及全權次序問題
第二十五節 國際聯合會憲法通過二讀及日本提出種族平等問題
第二十六節 中國關於山東問題提出大會之檔案
第二十七節 交通股分股研究及另組財政經濟兩股股員之限定
第二十八節 中國向德奧提出損失賠償及和約應列條件
第二十九節 派陸專使為全權委員長並派胡汪顏王各使及伍朝樞參預和會事宜
第三十節 國際聯合會憲法草案之議竣
第三十一節 五國會議之改組及另組外交總長會議
第三十二節 放棄要求賠償軍事費用暨經濟交通勞動等股議決各項
第三十三節 國際聯盟憲法案修正議決及孟羅主義種族平等問題
第三十四節 和約草案未發表前山東問題交涉之經過
第三十五節 義代表為飛烏滿問題離會及返會
第三十六節 定期宣布德約大綱暨中國對德和約條文之修正
第三十七節 經濟股議決敵國債務付款、銷賬局、處置敵產、戰前契約、混合裁判所各案
第三十八節 陸專使等引咎辭職
第三十九節 交德和約內膠州問題完全由德讓與日本,中國代表之抗議及宣言
第四十節 希望條件及中日二十一條修正案
第五章 德約簽字前之經過
第四十一節 交德和約草案及籌商德約保留與應否簽字
第四十二節 三國會議錄底稿之交涉及某員談話
第四十三節 日本內田外部關於還附山東問題半公式之聲明
第四十四節 德約簽字保留之研究及接洽
第四十五節 德國對於和約之駁辯及承認簽字
第六章 中國拒簽德約及簽定奧約
第四十六節 中國代表交涉保留之無效及拒簽德約
第四十七節 宣告對德戰事終了
第四十八節 不簽約後之輿論及美上議院對於山東案之抨擊
第四十九節 議簽奧土各約及陸專使定期回國
第五十節 義全權要求接租天津奧租界案
第五十一節 交奧和約條款限期答覆
第五十二節 美外部提出調停山東問題辦法
第五十三節 日本內田外部還附山東之公式聲明與美總統之答覆及決定仍不補簽德約
第五十四節 奧國和約答辯書關係中國五條決定維持原案
第五十五節 奧約簽字暨列強附簽各約
第七章 各國續行訂定各項暨批准德奧約
第五十六節 赤哈接洽通好條款及停議
第五十七節 解散委員團派施、顧專使簽定土、布、匈各約並王專使留歐
第五十八節 德義英法各國批准和約
第五十九節 和會通知中立國對俄政策,又各國簽定國際航空專約
第六十節 國際聯合會之保工公會
第六十一節 布約簽字又補簽奧約修正附屬檔案及塞而維亞補簽奧約
第六十二節 協約十四國與德代表行和約批准書交換禮
第六十三節 高等會議提交對匈條約
第八章 會議後之山東問題與聯合會
第六十四節 法議院論山東問題暨天津英商會之建議
第六十五節 美上議院外交股對於德約及山東問題之修正
第六十六節 美總統威爾遜患病及美上議院否決德約修正保留批准各案
第六十七節 美總統對於德約之態度及美上議院重行通過保留案
第六十八節 日本請求直接交涉山東問題及答覆
第六十九節 英議院注意山東問題提出聯合會
第七十節 山東問題提出聯合會之考慮
第九章 各項條約
華盛頓會議
第一章 會議之前因及提議
第一節 美國組織國際新會之預擬
第二節 英日續盟問題與太平洋會議之提議
第三節 英人對於續盟改訂之意見
第四節 英政府關於太平洋會議與中日美之接洽及對議院宣言
第二章 美國召集會議
第五節 美國決在華盛頓召集會議及中國不列入限制軍備會議
第六節 日本贊成會議之周折
第七節 倫敦預備會議之作罷
第八節 美國正式召集會議及加入各國
第三章 會議前之討論
第九節 駐外各使對會之意見及建議
第十節 各國報紙論調之一般
第四章 開會前之山東問題
第十一節 日本願會前解決魯案
第十二節 日美於會前開議雅普島問題
第十三節 日使向外交部提出山東善後處置案
第十四節 英美日各報對於日提魯案及中國之論調
第十五節 英美對於日提魯案之看法及日本方針
第五章 議題與代表
第十六節 美提會議事程o
第十七節 修正議題之研究
第十八節 各國遣派代表之報告
第十九節 中國代表團統一問題
第六章 會議前各國之論調及主張
第二十節 日本對會之主張
第二十一節 顧使與各方關於會議之重要談話
第二十二節 歐美各國對於【中】日美之論調
第二十三節 芝加哥借款爽約之影響及訛傳
第七章 魯案拒絕直接交涉之往復通牒
第二十四節 許斯對於答覆日本魯案之意見
第二十五節 歐美對於魯案答覆之輿論
第二十六節 日本對於魯案答覆之失望及二次通牒
第二十七節 會外調停魯案之趨勢
第二十八節 魯案二次復日節 略
第八章 中國代表團抵美及應付方針
第二十九節 中國代表團抵美視事
第三十節 頒給訓條並公報股聲明遵守宗旨與政策
第三十一節 籌備應付各重要風說
第三十二節 許斯不贊成修改日程及其談話
第九章 會議開幕及通過各原則
第三十三節 大會宣布開會宗旨,提議裁減軍備辦法暨第二三次大會
第三十四節 遠東太平洋股經常委員會開會暨中國提出原則十條
第三十五節 提出原則十條後各方之反響
第三十六節 通過羅脫起草案暨日本宣言
第十章 會外交涉魯案之決定
第三十七節 英美介紹在會外交涉魯案
第三十八節 議長在大會宣布魯案開始交涉
第三十九節 魯案交涉各要點
第十一章 會議中決定各案
第四十節 討論中國所提【第五項】之具體案件及關稅之大體討論
第四十一節 分會討論稅則案及暫行寢議
第四十二節 治外法權、取銷客郵議決案,並擬撤退外國軍警及電氣交通各案
第四十三節 無線電台、撤退外兵議決案,又租借地案未決議及中立權原則上之承認
第四十四節 議決不私訂妨害中國主權條約
第四十五節 大會通過各議案暨議長表示可望導成與會各國一相當協約,並宣布四國協約
第四十六節 日本允認定期撤郵,法國提議無線電委員會,又中國提議利益範圍案
第四十七節 撤退外兵議決案改為提議案
第四十八節 議決關稅問題各案
第四十九節 通過關稅協定並聲明保留關稅自主問題,又通過勸告中國裁兵節 用案
第五十節 鐵路問題、成約問題及勢力範圍各議決案
第五十一節 日美西伯利亞委任統治各島兩問題之解決,又英代表撤回禁運軍火案及通過銀行存款問題
第五十二節 開放門戶議決案
第五十三節 議結無線電台案之兩聲明書
第五十四節 中東鐵路問題議決案
第十二章 會外交涉魯案及提出二十一條
第五十五節 會議開始及先議膠關官產、公產、開埠各事
第五十六節 二十一條之提出
第五十七節 會議魯路之爭執
第五十八節 日本堅持魯路借款之波折
第五十九節 英美提出調停魯路辦法
第六十節 證明北京談判魯路之不確
第六十一節 續議決定魯案各問題
第六十二節 魯路最後之議決
第十三章 會議之成功
第六十三節 魯案簽字並報告大會
第六十四節 中日美關於二十一條及開發富源、膠路、開埠各宣言
第六十五節 大會通過各案及閉會
第六十六節 英日等國對會之感想及美議院通過各條約
第六十七節 閉會後之尾聲
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