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秘密偵查問題研究》為高的法律叢書之一。被稱為『必要之惡』的秘密偵查,在刑事犯罪日趨暴力性、突發性、流動性、秘密性和技術性的今天,已經成為偵查手段與犯罪手段博弈中的一種權力對等的需求。在我國的司法實踐中,秘密偵查早巳被廣泛套用,成為打擊犯罪的利器;但遺憾的是,我國法律對這一制度並沒有作出明確規定,一直保持令人奇怪的緘默。克服秘密偵查因其神秘化傾向而造成的消極影響的主要途徑,就是對其進行法治化改革。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時代進程中,在即將修訂刑事訴訟法的立法契機下,對秘密偵查這一制度進行深刻、系統的探討,尋求其在我國實現法冶化的內在機理和可行路徑,就顯得刻不容緩、意義重大。
內容簡介
論文的主體部分共分六章,前五章是從應然的角度來論述秘密偵查的源起、實踐和存在的必要性,第六章則是從我國秘密偵查的立法現狀及其不利影響人手,詳細論述了我國秘密偵查制度的立法構想。作為現代國家對抗特殊犯罪的新型偵查方式,秘密偵查的實踐必要性及人權保護處於偵查理論、實踐和立法工作的持續關注之中。探討秘密偵查問題的理論和現實意義在於:一是緊扣刑事訴訟法再修改的歷史契機,為我國秘密偵查制度的立法架構提供必要的理論準備。目前,秘密偵查已在我國廣為實踐,但法律仍保持沉默,並未對秘密偵查制度作出立法架構。這一狀況導致了對犯罪打擊、人權保護和法治觀念等多方面的不利影響。在“人權入憲”的時代背景下,為了合法、有效地打擊特殊犯罪,我國秘密偵查制度的立法完善勢在必行。這也是筆者選題的直接動因。二是通過域外秘密偵查制度的介紹和法理闡析,廓清了我國秘密偵查法治化的基本路徑——對秘密偵查法律和制度基礎作前瞻性創設,同時在技術上部分解決秘密偵查法律與制度的強制性對位,進而實現秘密偵查的法治化。
作者簡介
俞波濤,1968年出生,法學博士,江蘇省檢察業務專家型人才。1991年南京大學畢業後至江蘇省人民檢察院,先後在監所檢察部門、公訴部門、反貪局業務指導部門及反貪局偵查部門工作,歷任書記員、助理檢察員、檢察員,現任江蘇省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偵查處處長。曾立二等功兩次、三等功一次。著有《貪污賄賂案件偵查機理探索與適用》、《貪污罪的認定與處罰》、《受賄罪的認定與處罰》等專著。此外,在《江蘇社會科學》、 《公安學論叢》、《江蘇警官學院學報》等刊物上發表法學論文十餘篇。
目錄
內容摘要
ABSTRACT
導言
第一章 秘密偵查概述
第一節 秘密偵查的概念
一、域外對秘密偵查概念的理解
二、我國理論界關於秘密偵查概念的
幾種觀點
三、相關概念辨析
第二節 秘密偵查行為要件
一、秘密偵查的主體
二、秘密偵查的對象
三、秘密偵查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