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發展歷史,現狀,未來發展,意義,
發展歷史
2010年11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發布《高等學校科研助理管理辦法(暫行)》(教技〔2010〕4號),進一步規範科研助理管理。科研助理的選聘應遵循公開招聘、雙向選擇、平等自願、擇優聘用的原則。科研助理對所承擔的科研任務按照有關規定負有保密義務,受聘期間為執行本單位任務或者主要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屬職務成果。科研助理的薪酬經費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從科研項目經費和學校其他經費等多渠道籌集。
隨著我國高校科研工作的規範化、規模化,科研助理已逐漸成為科研團隊開展科研的重要力量。
現狀
科研工作模式已經從過去傳統的“個體戶”加“師徒”的模式,轉變成為由科研項目負責人、專職科研人員和博士後等科研助理共同組成的科研團隊,團隊的穩定性和人才素質對科研進展及成果的取得有重要影響。但科研助理崗位還存在職業待遇、職業發展吸引力不強等問題。
未來發展
多舉措開發科研助理崗位,於當前可以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緩解就業壓力,長遠看,也是我國構建與國家科技計畫實施相匹配的專業科技支撐隊伍、完善科研治理體系的必由之路。
意義
開發科研助理崗位,也是完善科研治理體系建設、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是構建與國家科技計畫實施相匹配的專業科技支撐隊伍的重要舉措,對推動科技創新支撐復工復產和經濟平穩運行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