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科學越軌行為
- 隸屬:科技管理工作
- 類型:行為準則
- 國家:中國
科學越軌行為的界定,科學越軌行為的表現與分類,科研成果獲得階段中的越軌行為,科研成果審查階段中的越軌行為,科研成果發表階段中的越軌行為,組織行為中的越軌,
科學越軌行為的界定
越軌是社會學的一個術語,是指偏離或違反人們共同遵守的社會行為規範的行為:意即脫離社會生活的正常軌道。“越軌”一詞最早由社會學家杜爾克姆提出來,默頓後來進一步發展了這一概念,提出了失范理論。對科研越軌行為的界定,學者們的意見基本一致,只是側重有所不同。史玉民認為科學活動中越軌行為是指違反科學共同體行為準則或價值觀念的任何思想和行動。樊洪業參照美國科學家小組所下的定義,結合我國科學界目前的實際狀況,將“科研作偽行為”定義為:在科學研究與評價過程中,為騙取科學共同體和社會的承認而出現的偽造和剽竊行為。陳志凌等則對科研越軌行為做出了更加具體的解釋:科研越軌行為是指在科研立項,方案實施報導或評議研究結果等過程中偽造或篡改實驗數據,科研程式,數據分析,剽竊或抄襲他人的研究成果,歪曲報導科研結果的種種舞弊行為。人們對科學研究不端行為的稱呼很多,諸如“學術造假”、“學術腐敗”、“學術浮躁”等。其狹義定義主要指“捏造、篡改、剽竊”三者。廣義定義還包括其他不符合科學規範的行為,例如作者署名權的錯誤使用、一稿多投等。
科學越軌行為的表現與分類
科研成果獲得階段中的越軌行為
(1)偽造類越軌是指按照某種科學假說和理論演繹出的期望值偽造虛假的觀察與實驗結果,從而支持理論的正確性或者確認實驗結果的正確性。它包括編造數據、篡改數據、拼湊數據三種類型。
(2)剽竊類越軌是指系統、直接地、公開地使用別人的觀察與實驗數據、語言和原始性思想如已經公開發表的論文或者未曾發表的實驗紀錄而不與承認的行為。它包括完全剽竊、部分剽竊和改寫式剽竊。
科研成果審查階段中的越軌行為
科研成果審查主要有論文的同行評議和項目的專家鑑定兩種形式,這是科研論文在期刊上發表,項目成國社會化之前的重要步驟。這一階段常常也表現出對科學共同體基本規範的嚴重背離行為。
(1)對權威的過分輕信。在成果評定過程中對權威機構或著名科學家所呈交的科研論文不按正常程式進行評議或審查非常粗糙與非權威相比較表現出的一種很強的主觀取捨行為。
(2)對科研成果本身價值的失實誇大。聘請關係親近的、同自己觀點一致的評議人,用各種手段收買評議人,不加思考和批評地倉促評議,評議人做出不切實際的評議結果(如隨意加上"國內首創"、"國際領先"、"填補空白"等評語),評議中出具虛假的效益報告,都是成果評議中常見的越軌行為。
科研成果發表階段中的越軌行為
組織行為中的越軌
主要表現為對組織權威影響力的濫用,其中和科學活動有關的一些影響力濫用行為,我們稱之為組織行為中的越軌。我國著名科學家唐敖慶曾發表了“加強科學道德的修養”一文,呼籲反對以下現象:把集體成果以個人名義發表,對稿費的不公正分配,還有對年青人的壓制問題。這些都主要屬於組織行為中的越軌,而且這類現象在我國還是比較多的。另外,在成果評定中的行政干擾,對科研基金的不公平分配和使用,對科研計畫的不公正安排等等也應屬於組織行為中的越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