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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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發行
2013年4月1日,緬甸解除國營媒體對日報的長期壟斷之後,50年來首次有私營報紙公開發行。
緬甸政府2012年12月宣布,任何一個希望出版日報的緬甸公民都可以申請並能夠於2013年4月1日開始出版報紙。緬甸當局陸續收到了20多份申請,16份通過批准。2013年4月當局已批准16份新聞周報轉變為日報,2013年4月1日,開始發行的只有周刊《聲音周刊(Voice Weekly)》的兄弟報紙《聲音日報(Voice Daily)》及執政黨聯邦鞏固與發展黨的《聯合日報(Union Daily)》等4份報紙,主要在緬甸最大城市仰光發行。新發行的四份緬甸語日報,由周報轉變而來,2013年4月1日在仰光街頭的報攤上剛剛面世,就吸引大批市民爭相購買,一睹為快。其中一份報紙印了八萬份,還未到中午就賣光了。
發行背景
20世紀60年代,已故前領導人吳奈溫宣布實施新聞媒體國家壟斷政策。《金色新土地》日報的總編輯、2013年已經81歲的金毛禮回憶說,在1948年緬甸贏得民族獨立之後的短暫時期內,緬甸國內的報刊市場十分繁榮,有緬甸語、英語、印地語和中文四種語言的報刊存在。他當時在一家緬甸語日報擔任高級編輯。但緬甸政府於1964年將所有報刊收歸國有,他所在的報紙也被取締。現在,作為《金色新土地》日報的總編輯,他從許多周刊中招募了不少年輕記者。雖然知道將迎來諸多挑戰,但金毛禮表示,已經做好準備。
報紙復興是緬甸總統吳登盛改革措施的一部分。作為前軍政府的總理,吳登盛於2011年3月就任民選政府總統,他將政治和經濟自由化作為工作重心。2012年8月,緬甸政府解除了新聞審查制度,允許記者們自由報導,這在軍政府統治期間是不可想像的。
但改革之路並非一帆風順。在新的媒體法律制定之前,嚴苛的“1962年印刷與登記法案”依然有效。該法案規定,未經登記擅自出版印刷,責任人將被處以7年監禁,政府有權隨時收回出版執照。2012年12月,緬甸政府宣布,任何想要出版日報的緬甸公民都可以提出申請,如獲批准,便可於2013年4月1日開始發行。
意義介紹
在緬甸,官方媒體所報導的新聞與政府新聞發布稿沒什麼兩樣,通常是了無生趣的話題,如參加新大橋落成典禮的官員名單等等。報紙的言論也都是採取保守立場,似乎落後於時代。因此,私人報刊的出現對官方媒體是一大挑戰,而官方媒體對此也很清楚。官方英文報紙——《緬甸新光報》準備尋找合資夥伴,以求改變報紙的整體面貌。執政黨聯邦鞏固與發展黨的報紙《聯盟報》計畫利用自身強大的資金優勢。聯邦鞏固與發展黨得到許多企業界大亨的支持。另外,官方媒體價格便宜、覆蓋面廣也是私營日報目前不能趕超的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