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城鄉建設委員會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城鄉建設委員會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城鄉建設委員會是縣政府的組成部門和全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職能是縣城鄉建委的職能承擔市政、市容環衛設施、燃氣行業等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及大、中修和改擴建的職責,同時受市政府委託承擔組織實施公路建設的任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城鄉建設委員會
  • 地點: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
  • 國家:中國
  • 類別:政府部門
機構職能,主要職責,城建管理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村鎮建設科,建管科,勘察設計科,

機構職能

主要職責

(一)承擔規範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貫徹執行城鄉建設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起草城鄉建設地方性法規、規章;擬訂城鄉建設發展戰略、改革方案、政策、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城鄉建設綜合執法工作。
(二)負責推進統籌城鄉建設。擬訂統籌城鄉建設政策並監督實施;擬訂統籌城鄉基礎設施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研究;指導鄉鎮城鄉建設工作;牽頭負責“宜居秀山”建設。
(三)負責培育和規範城鄉建設投融資市場。負責城鎮建設配套費等的徵收和管理;會同縣財政部門籌集城鎮建設維護資金,編制收支年度計畫,經縣政府批准後安排下達;監督管理城鎮建設維護資金及其他專項資金的使用;負責城鎮基礎設施項目概預算的監督管理。
(四)承擔監督管理勘察、設計市場的責任。擬訂規範勘察、設計活動的政策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及從業資質和資格;負責工業和民用建築的抗震設防和城市地下空間的綜合開發利用;監督管理城市雕塑工作。
(五)承擔監督管理建築市場的責任。擬訂規範建築活動的政策並監督實施;管理建築活動從業資質和資格;監督管理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質量、安全、工程監理、工程保險、工程擔保、竣工驗收等工作;監督管理建築材料、建築機械與設備的施工準入;指導新型建材和建築機械與設備的推廣;負責收集上報地方工程造價信息並監督造價定額實施。
(六)監督管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擬訂建設工程招標政策並監督實施;管理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質;監督建設工程契約;管理評標專家庫;監督管理建設工程交易市場。
(七)負責縣城鎮重點工程建設監督管理。擬訂城鎮重點工程建設政策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確定城鎮重點工程項目;參與城鎮重點工程項目前期工作和資金平衡工作;負責或參與城鎮重點工程施工管理和突發事件的處理;負責縣城鎮重點工程建設的目標考核;負責城鎮重點工程的統計和信息發布工作。
(八)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管理。擬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儲備和前期工作;組織實施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指導城市地下管網建設。
(九)負責住房建設和房地產開發建設的監督管理。擬訂住房建設和房地產開發建設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組織實施城鎮住宅區建設;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項目轉讓和項目資本金管理。
(十)負責規範和指導村鎮建設。擬訂村鎮建設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村鎮人居環境改善工作;指導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組織村鎮建設試點,指導市、縣級中心鎮和重點示範鎮建設和管理;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導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特色景觀旅遊名鎮名村管理工作。
(十一)承擔推進城鄉建設科技進步的責任。擬訂科技發展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建設領域新技術推廣套用;負責行業信息化、建築智慧型化等管理工作;負責推進成品住宅建設和住宅產業化工作;執行國家和市制定的城鄉建設標準。
(十二)承擔推進建築節能的責任。擬訂建築節能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建築節能技術認定;負責建築節能審查;管理建築能效測評標識;指導公共建築節能監管體系建設;指導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築套用;負責推進綠色建築工作;指導新型建材、環保建材和建築機械與設備等的認證、研發,指導牆體材料革新工作。
(十三)負責城建檔案管理工作;承擔城鄉建設系統培訓和引進人才工作;承擔建築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開展城鄉建設市內外交流與合作。
(十四)承辦縣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城建管理職責

核定財政全額撥款事業編制3名,領導職數1名。擬訂住房建設和房地產開發建設政策並監督實施;擬訂城鎮住房建設和房地產開發建設的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城鎮住宅區建設;培育和規範房地產開發建設市場;管理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項目轉讓和項目資本金;擬訂縣城區危舊房改造政策和年度改造計畫並監督實施。
擬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發展戰略、政策、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項目儲備和前期工作;負責項目的立項、可研審核;承擔城市基礎設施項目概預算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目標管理和業主的監督管理;指導城市地下管網建設;承擔縣暢通工程建設領導小組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辦公室的工作;擬訂城鎮重點工程建設政策並監督執行;監督縣城鎮重點工程的實施,負責縣城鎮重點工程建設的管理協調和目標考核;會同確定城鎮重點工程項目;參與城鎮重點工程項目前期工作和資金平衡工作;參與城鎮重點工程施工管理和突發事件的處理;承擔城鎮重點工程的統計和信息發布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政務公開、安全保密、信訪等工作;承擔機關電子政務工作;指導城建檔案管理和本系統社團工作;承擔本系統年鑑和修志工作;承擔機關學習宣傳、新聞發布等工作;指導本系統宣傳、報刊、文化、體育等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所屬單位領導班子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辦公樓辦公樓

村鎮建設科

擬訂村鎮建設發展戰略、政策、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指導村鎮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鄉鎮編制新農村中長期建設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指導村鎮人居環境改善工作;指導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組織村鎮建設試點,指導市、縣級中心鎮和重點示範鎮建設;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工作;負責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特色景觀旅遊名鎮名村組織評定和指導管理工作;承擔縣城鎮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

建管科

擬訂建築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產業政策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建築市場;管理建築業企業、工程監理企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工程造價諮詢單位資質和從業人員資格;監督管理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監理、質量、施工安全、保險、擔保、竣工驗收等工作;監督管理建築材料、建築機械與設備的施工準入;指導新型建材和建築機械與設備的推廣;管理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質;監督建設工程契約;管理評標專家庫;監督管理建設工程交易市場;處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投訴;承擔建設崗位培訓工作;承擔城鄉建設系統培訓和引進人才工作;承擔建築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開展城鄉建設市內外交流與合作。

勘察設計科

擬訂勘察、設計諮詢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產業政策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勘察、設計市場;監督管理勘察、設計質量和設計最佳化工作;管理工程勘察、設計企業資質和從業人員資格;負責建設工程初步設計管理、施工圖審查備案;監督標準設計實施;承擔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抗震設防和城市地下空間綜合利用工作;監督管理城市雕塑;承擔“宜居秀山”建設、“平安秀山”建設居住安全的牽頭工作。
擬訂科技發展戰略、經濟技術政策、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管理建設科研項目及經費;指導科技成果鑑定、轉化、推廣套用工作;指導建設行業新技術推廣套用工作;承擔行業信息化、建築智慧型化等管理工作;承擔推進成品住宅建設和住宅產業化工作;擬訂行業教育發展規劃並監督執行。
擬訂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建築節能技術認定工作;承擔建築節能審查;承擔建築能效測評標識管理;擬訂能耗統計、能源審計和能效公示制度並監督實施;對公共建築能耗限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指導公共建築節能監管體系建設;指導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築套用工作;承擔推進綠色建築工作;指導新型建材、環保建材等的認證、研發,指導牆體材料革新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