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福鼎市委、福鼎市人民政府《關於
福鼎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鼎委〔2012〕18號),設立福鼎市統計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福鼎市統計局辦公地址設在福建省寧德地區福鼎市政府大院內,局長張孫華,主要經營全社會國民經濟統計,註冊資本未知,在職員工8名。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能源統計、服務業統計、社會發展統計的有關職責;加強對各鄉(鎮、街道)、各部門統計工作的指導和綜合協調,加強對統計調查項目、統計標準和統計數據發布的管理。
主要職責
(一)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和及時。貫徹執行統計法律、基本統計制度和標準,擬定並組織實施本市統計工作規劃、調查計畫及調查方案。
(二)組織實施統計法律法規宣傳和普及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和統計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依法查處統計違法行為,辦理統計行政應訴,組織實施統計單位登記工作。
(三)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市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
(四)牽頭組織實施全市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普查數據。
(五)組織實施全市農林牧漁業,規模以上工業,資質內建築業,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服務業、文化產業等統計調查,蒐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全市性各行業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實施全市能源、投資、消費、科技、人口、勞動力、私營單位工資、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蒐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經濟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七)組織各鄉(鎮、街道)、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檢查、審定、管理、發布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八)對全市國民經濟、社會事業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諮詢和建議。
(九)管理各部門和各鄉(鎮、街道)統計調查項目,
指導專業統計基礎、統計基層基礎建設, 組織實施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
(十)負責做好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國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受理統計從業資格認定相關工作,做好各級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和專項投資的使用和管理。
(十一)建立並管理全市統計信息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組織實施全市統計資料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指導各鄉(鎮、街道)統計信息化建設。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市統計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監察室)
協調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工作,督促各事項的落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訪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退休人員工作;負責做好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工作,承擔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有關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工作,做好各級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和專項投資的使用和管理。
負責督促檢查局機關和下屬單位及個人在遵守或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方針政策的情況;受理對監察對象違反政紀行為的控告和檢舉,調查處理違反政紀的行為;受理被監察人員不服行政處分決定或行政覆核決定、監察決定的申訴;協助抓好被監察部門廉政勤政、機關效能工作;
承辦本單位和市監察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法規檢查股
負責全市統計依法行政工作;組織實施統計法律法規宣傳和普及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和統計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組織開展統計監督檢查工作,受理、轉辦統計違法舉報,依法檢查處理統計違法案件; 受理統計從業資格認定相關工作;辦理統計行政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
(三)綜合統計股
負責全市國民經濟核算、統計資料公布和統計調查管理工作;監測預警全市國民經濟運行,分析研究經濟社會重要問題,提出對策建議;整理和提供經濟社會綜合性統計數據;承擔統計數據發布、統計新聞宣傳和統計信息工作,審定、管理、發布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參與政府及其部門績效評估等考核評價工作;核算、整理和提供全市生產總值數據,開展投入產出調查和服務業調查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計標準和統計制度改革;依法管理地方統計調查項目,設計管理縣級的專項調查方案;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
(四)經濟統計股
負責農林牧漁業、農村基本情況統計工作以及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批發和零售業、住宿餐飲業、對外經濟、旅遊、工資等統計工作;組織開展農村、農業、農民等專項調查;組織實施全國人口普查、全國經濟普查、全國農業普查、1%人口抽樣調查、年度人口變動抽樣調查、勞動力調查、私營單位工資調查和科技、社會發展基本情況、文化產業調查等統計工作;組織實施對婦女兒童兩個發展綱要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測;蒐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人口、就業、工資、社會保障和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司法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五)工業能源股
負責工業生產、財務、經營狀況和能源統計工作;組織實施對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配合節能主管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綜合整理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等基本統計數據;組織開展工業企業聯網直報、企業景氣調查和社會物流統計核算工作;蒐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為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
其他事項
所屬的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