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科學技術局是主管科技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科學技術發展以及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法規;組織制訂全市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具體政策和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清市科技局
- 行政區域:福清市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 釋義:政府部門
簡介
內設辦公室、工業科技、農業科技等協助福清市科技局更好的開展科技相關活動。
從1998年6月5日起二年內,消防設施配套費、外來人口管理費對外商投資企業暫行停徵;就業調節基金對虧損的外商投資企業和新開業投資不足二年外商投資企業免予徵收,其他企業按3元/人月標準徵收;外商投資重大項目的社會事業發展費,由企業分別報市地稅局、市政府審核後上報省地稅局、省政府批准予以個案優惠,先征後退;口岸管理費及省政府批准的其他收費項目一律按收費標準減半徵收;外商投資項目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供電貼費、自來水增容量、人防易地建設費等大額度的收費,可根據項目的建設進度實行分期繳交,在項目主體工程完成前全額繳清;對總投資在3000萬美元以上的重點骨幹企業以及高新技術企業,行政性收費予以特別優惠,由企業個案報市政府審批。
從1998年6月5日起二年內,外商投資企業工業用水保持現行價不變,對部分用水大戶給予特別優惠,凡月平均用水量在1。8萬噸以上的工業企業,超過1。8萬噸按現行水價每噸降低0。1元;所有外商投資工業企業的排污水費減半徵收。
降低處商投資企業第一次固定資產抵押評估的收費標準。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按3。5‰標準收取;100-1000萬元(含1000萬元)按1。7‰標準收取;1000-200 0萬元按1。2‰標準收取;5000-8000萬元按0。4‰標準收取;8000-10000萬元按0。2‰標準收取;10000萬元以上的按0。1‰標準收取。抵押評估時間定為第二年進行一次。第二次以後(含第二次)的抵押評估的收費在第一次抵押評估收費的基礎上再減半收取。
為鼓勵和推動標準廠房及部分企業閒置廠房的二次招商,對標準廠房和閒置廠房出租、調整使用涉及的有關稅費實行先征後返還50%的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