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方面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劃和標準,負責組織實施全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
(二)組織制度並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制定並實施全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推進完善大病保險制度,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
(四)組織實施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組織實施醫保目錄準入談判規則。
(五)組織實施全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標準等政策,執行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執行省州藥品、醫用耗材的集中採購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藥品、醫用耗材集中採購平台使用。
(七)組織實施全市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全市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實施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對外交流合作。
(九)組織實施離退休人員醫療保障待遇相關政策。
(十)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已發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1.組織擬訂全市醫療保障工作規劃;
負責黨的建設、文電、會務、信息、宣傳、機要、保密、檔案、值班、考核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
2.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建議提案辦理、機關綜合性文稿等有關工作;
3.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人事人才隊伍建設及目標績效、離退休、教育培訓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推進信息化建設;
4.承擔軍民融合、扶貧開發、政務數據資源管理工作;
5.負責推進本部門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本部門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最佳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
6.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應急、信訪維穩、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等工作;承擔科技創新能力建設相關工作;
7.負責編制全市醫療保障基金預決算建議草案;
8.負責與同級財政部門協調配合承辦中央和省、州財政相關醫療保險補助資金的核算、分配和監管工作;
9.負責醫療保障基金、救助資金的財務運行和醫療保障數據統計分析;
10.負責編報本部門年度預決算,負責局財務、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
11.擬訂全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
(二)業務科
1.執行省、州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
2.執行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
3.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
4.負責參保人員申請門診特殊病資格的專家評審工作;
5.負責與商業保險公司的協定管理;
6.執行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健全完善居民大病保險、職工高額醫療保險制度,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
7.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和管理辦法,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
8.組織醫療救助,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
9.組織實施離退休等特定人員的醫療保障待遇相關政策;
10.組織實施省州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11.負責全市藥品、醫用耗材的集中採購、配送以及結算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集中採購平台使用;
12.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藥服務行為和醫藥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事業機構
市醫療保障局事業機構設定2個,具體職能職責如下:
(一)市醫療保險服務中心
1.辦公室
(1)擬訂全市醫療保險經辦工作業務規劃、工作規範並組織實施;
(2)負責本中心各科室業務的綜合協調;
(3)負責本中心文秘、文電處理、固定資產管理;
(4)負責本中心業務檔案的集中管理;負責本中心工作信息的專報;
(5)負責做好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內控管理和風險防範、醫療保障基金資金稽核等工作,規範各類醫保經辦業務;
(6)負責全市醫療保障基金資金的結算和撥付經辦工作;負責編制醫療保障基金資金財務的預算、決算工作;
(7)負責將全市醫療保障待遇支出用款計畫表匯總,將基金資金核撥到各險種支出戶;
(8)負責全市參保人員各項醫療保障待遇支付工作;
(9)負責組織追回醫療保障待遇違規支出。
(10)負責本科室業務檔案的歸檔管理。
2.醫療保險服務科
(1)負責省內(跨省)異地就醫經辦服務工作;
(2)負責全市醫保定點醫藥機構醫療費用結算審核工作;
(3)負責全市參保人員零星報銷醫療費用的審核、結算工作;
(4)負責全市參保人員享受門診特殊疾病資格待遇的認定工作;
(5)負責全市參保人員生育保險各項待遇的審核、結算工作;
(6)承擔全市離休幹部等特定人員轉診審批、異地居住就醫管理工作;
(7)承擔全市離休幹部等特定人員醫療保障待遇的核定和發放工作。
(8)負責本科室業務檔案的歸檔管理。
(二)市醫療保障數據監測中心
1.維護信息系統安全運行,分析基金運行情況;
2.對接銀行系統、網際網路、商業保險平台、政務服務網以及醫藥機構管理系統;
3.維護參保人員、定點醫藥機構、醫保醫師信息,負責市本級參保人員醫保卡卡務服務工作;
4.開展醫療保障領域智慧型審核監控,為醫保行政部門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提供線索依據;
5.組織開展醫保數據的分析研究和醫保數據系統套用培訓,推進新技術套用;
6.負責本科室業務檔案的歸檔管理。
7.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